经济赔偿和经济补偿_被辞退后有补偿金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7 19:59:02 人阅读
导读:公司解雇员工可以给一定补偿,员工主动辞职是否有补偿,其实劳动合同法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属于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除了员工有明显的过错,比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

公司解雇员工可以给一定补偿,员工主动辞职是否有补偿,其实劳动合同法是有明确规定的。

如果属于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除了员工有明显的过错,比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处理的,或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情形以外,只要是公司主动解除员工劳动合同,而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双方协商一致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笫四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职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在公司工作一年,发给一个月的标准工资。标准工资为本人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而不是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也不是当地公布的职工最低工资,这是劳动者需要高度重视的,不然就有可能吃大亏;如果既属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又没有和员工协商一致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这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笫八十七条的规定,根据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进行经济赔偿,而不是经济补偿,需要注意的是赔偿是补偿标准的二倍。

既然公司主动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公司要给予经补偿或是经济赔偿,那么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呢?在大多数情况下,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不会有经济补偿的,更不要说有经济赔偿了。但是如果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同样需要给予经济补偿。由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列内容都属用人单位的过错,比如没有按时发放员工劳动报酬,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等。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辞职后,公司经济补偿的标准同样是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除了员工有明显过错等情形以外,都要给矛经济补偿或是经济赔偿;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内容之外,其他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不给予经济补偿。

2016年即将过去,不少企业都会在这个时间进行一些人员缩减。

那么,在沈阳的小伙伴们对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能分得清楚吗? 1 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助。按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一定标准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2 赔偿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0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搜狐焦点网,为您提供房产信息,房产楼盘详情、买房流程、业主论坛、家居装修等全面内容信息

虽然买断工龄这种现象在90年代出现得很多,但其实在我国的正式文件中,从来都没有出现过“买断工龄”这个说法,而国家也一直指出“买断工龄”这种提法是错误的。

买断工龄,其实就是企业因为改制或者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按照职工工龄,给予职工一笔金钱,然后和职工解除一切关系。

而经济补偿金,则是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从形式上来说,买断工龄和经济补偿金很类似,都是给钱然后解除关系。

但是,买断工龄这种做法并没有劳动法上的依据,从90年代开始,我国的国有企业开始改革,为了解决机构臃肿、人员冗余的问题,企业就采取了“买断工龄”的方式解决富余人员的安置。而在买断的时候,企业给职工补多少钱完全就看企业的效益,效益好的给个几万元,效益差的给个几千元。

而现在的经济补偿,则是按照员工的工资水平结合工龄长短给予补偿,工资水平高,拿到的补偿金额也会更多。


同时,在过去对于国企职工来说,企业和他们的关系是非常紧密的。他们的工资水平并不高,工资只是企业给予他们的一部分待遇,他们应得收入中有很大一部分被企业统筹起来,建立企业学校、企业医院、企业住房等福利项目,但是在被下岗以后,他们的这部分福利就再也享受不到了,而原先微博的收入也没办法存下多少钱,这也导致了很多的下岗工人后期的生活过得并不好。

而现在,企业和职工是泾渭分明的,两者之间就是合同关系。企业辞退员工,员工主动跳槽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并且都是受到法律的保护。当然,在两者之间职工还是属于比较弱势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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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合同啊,那悬了,就要看老板有没良心了。

你好,我是喵姐,在职场打拼20年的资深HR,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正常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对于这个问题,喵姐这么看:

首先,我们来区分一下:正常离职。喵姐看来,正常离职,肯定不是企业把你解聘了,一般就是合同到期解除,或者自己辞职。那我就分这两种情况来和你分析一下:


一、合同到期:

如果你是合同到期了,那就看谁不续约。

(1)公司不续约:这种情况下,公司就需要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按照你在这个公司工作了N年就给N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不满半年,就是0.5个月,如果超过半年不满一年就是1个月。

例如,你在这个公司工作了3年1个月,那N就是3.5个月工资,如果在这个公司工作了3年7个月,那N就是4个月的工资。

(2)个人不续约:这里面又分两种情况:

a、公司提出维持或者高于原来合同的条件与你续约,你不同意。

例如你之前工资是3000元,公司说以3000或者高于3000元的工资与你续约,你不同意。这样的话,是没有任何补偿的,因为是你自己不原因续约,原因在个人。

b、公司低于原条件与你续约,你不同意。

例如你之前工资是3000元,续约的时候公司说以2500元和你续约,这时候你不同意的话,也是有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同“公司不续约”的情况。因为这个不续约原因在公司没有维持或者高于原来的签约条件,导致的不续约,原因在公司。

总之,合同到期,由公司造成的不续约,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由个人原因在成的不续约,是没有任何补偿的。


二、提出辞职:

如果是你向公司提出了辞职,那也要看不同情况。

(1)公司没有违法行为:也就是不是由于公司原因,只是个人觉得不适合这个工作,向公司提出辞职,这种情况下,是没有任何补偿的,因为这是个人原因造成的离职。

(2)公司存在明显违法行为:如果公司存在以下行为:

a、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b、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c、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d、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e、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如果公司存在以上的违法行为,员工可以立即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同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的情况。因这是公司违法在先,公司原因造成的员工辞职,所以是有经济补偿的。

总之,员工辞职,如果是公司有上述违法行为,那员工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公司没有违法,员工个人辞职,那么是没有任何补偿的。

以上回答均为原创,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也欢迎关注头条号:喵姐聊职场,和喵姐一起畅聊职场的酸甜苦辣!

工资越高,拿到经济补偿金的金额还真就不一定会高。

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是有依据的。

正常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一个月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被辞退当月往前倒推十二个月所有工资的平均数,从这个角度来看,员工过往十二个月工资越高,那么经济补偿金的标准确实会越高。

但是,还有例外。

这个例外就是,当员工过往十二个月工资的平均数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时候,那么员工的经济补偿金的最高标准只能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来赔付,并且赔付的最长年限是十二年。

举例来说,当地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是18000元,被辞退的员工A和B,过往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是20000元和25000元,因为都高于当地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所以员工A和B的经济补偿金月标准只能是18000元。

虽然员工B比员工A的工资高,但是他们最后拿到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也还是一样的。

另外一个方面,经济补偿金与工作年限是相关的,年限越高,赔付的倍数也就越高。

一个工资高的人,可能因为超过了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导致最高年限只能赔付12年,而一个工资稍低但没有达到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的,却可以因为工作了20年就可以赔付20倍的月经济补偿金,最终算下来的经济补偿金总额可能会高于工资高的人。

这就是为什么说工资高,不一定经济补偿金就一定高的原因。

你在实际工作中碰到过这样的情况吗?欢迎在评论里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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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离职,只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六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才能得到经济补偿。除此之外,因为劳动者的原因而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般用人单位不会给予经济补偿。

第一,劳动者主动离职后,用人单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对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种情形进行了规定。按照这六种情形,其中最常见的主要是两条,一是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政府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二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尤其是因为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而离职的人员比较多。所以劳动者在选择离职时,需要按照劳动法三十八条的规定仔细比对,如果辞职的理由的和三十八条规定的六种情形,只要其中有一条是相吻合的,辞职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二,如何计算经济补偿标准?

对于经济补偿的标准,其实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已经说得非常清楚,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标准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按半年计算,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本人月工资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三倍的,按照三倍进行补偿,本人标准工资为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三,除了经济补偿之外还可领取失业保险

如果在用人单位工作时缴纳了失业保险的,并且失业保险缴纳满一年以上,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本人辞职或是离职的,离职后可凭用人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到当地社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本人有重新就业意愿的,可领取失业金。

总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过错,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原因,而是本人主动申请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如果因为三十八条规定的六种原因之一而辞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如果因为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因辞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但是由于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失业保险,所以不能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

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懂工资的包括范围。分析认为工资收入应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所有种类的奖金及属一切国家法律规定的工资性收入。

那么经济补偿金一般指的是企业员工由于某原因被企业辞退后的一种补偿办法,即被辞退人员在企业工作时间满一年就应有一年中平均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当然加班费和13薪应包括在平均工资性收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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