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谁都想有一份稳定,称心如意的工作,在一个单位或公司工作久了有人脉,一般能干下去的都不会辞职。
【沈理职谈】的观点:你们不要认为拿了年终奖就跳槽属于不道德行为,其实很正常的,只是每个人所站的角度不一样,看问题的思路不一样所致,分析如下:
之所以叫年终奖,而不是年初奖,就是为了奖励员工一年以来的努力。发年年终奖的公司是全员普惠,不能因为你知道他准备跳槽而不发年终奖,那就忽略了这个员工之前的付出了,也是很不道德的。所以先不要管来年怎么样,考虑过去一年怎么样,这才是年终奖的意义。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利益主体,所以不管公司也好,员工也好,都会在合理范围内争取最大利益。所以很多员工年前即使不想干了,也不辞职,就是为了多拿点钱,年终奖之类的。这一点大家作为员工都不会惊讶,因为属于正常操作。
我就不相信有一个人明年准备辞职,故意不要年终奖,给公司省一笔费用不成?肯定没有这种人的。
这一点我是站在普通员工的立场上说的,不能因为过年发了年终奖,而不能明年跳槽的。如果你明年遇到更好的机会,肯定要跳槽的,这一点是对自己负责任。
大家都是普通人,虽然当老板的肯定不喜欢这种员工,但是当老板有时候还会把年终奖分两次来发,年后发一次,不也是为了套路员工不离职吗。大家五十步笑百步而已啦。
今年各个企业是什么形势?难道你真的没数吗?如果你已经有了下家,而且下家要求你必须立即入职,那没说的,果断年前辞职;否则的话,一定要拿了年终奖再走。
讨论这个问题的前提是,你得有年终奖!目前各个公司“活下去”“跪着活下去”喊的震天响,估计就是在为不发年终奖做前期准备呢。而且随着不少企业大裁员,年前释放出来的岗位并不多,也就是说你年前辞职,找工作的难度会比较大。
再说了,年前辞职后,马上就是年末,各个公司都忙着汇报总结,然后等着放松过节,明年的计划,还没有最终敲定呢,招聘基本都是放一放了,不是那么迫切,一切都是等过年回来再紧锣密鼓的。这个时候找工作不是好时机。
如果有年终奖的话,我强烈建议你要留下,等拿了年终奖再走,苍蝇再小那也是肉啊。再说还可以趁着春节好好放松一下。等到春天到来,再做打算。有很多企业就是防着这一手,没见年终奖都是4月份才发吗。
那些年前辞职的,都是已经找到下家的,而且下家开出的条件还不错的,不然谁会放弃年终奖?所以,成熟的职场人都会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的,动不动就裸辞那是职场新人喜欢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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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邀请。其实这个问题对我来说是不存在,因为我是一名律师,都是靠自己的业务提成的,不存在年终奖的问题。不过我的很多顾问单位的员工确实存在这样的问题,这也是很多公司的老总担心的问题。 从法律上讲,年终奖作为奖金,是公司根据员工的表现给予员工的一种奖励,这种奖励的主动权在公司,公司可以发奖金也可以不发。如果员工以公司不发奖金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是不需要任何赔偿的。这一点和工资是完全不同的,如果公司不发工资或者迟发工资都是违法的,员工依此解除劳动关系,公司要赔偿员工经济补偿金。 从现实情况来考虑,年终奖也是一种激励员工做满一年的保障。有些单位就是平时工资不高,但是年终奖很高。我一个朋友,一个月工资2000块,年终奖两万,所以他们公司的人想辞职,肯定是要等年终奖发下来再走的。另外就是有很多人做了几个月,感觉压力过大、事情过于繁琐、无法适应或者看不到前景就会想到离职,但考虑年终奖,很多人都会忍下来。等到年终奖一发就离职了。还有就是要过年了,离职后可以在家里多呆一些时间,这个情况,我这种农村出来的很有感触,每年回家次数少,待得时间段,心里很不舒服。 过年后是找工作和企业招工的高峰期,如果不满意现在的工作,可以拿了奖金就撤了。但是其实我是建议,如果不是公司很奇葩,还是留下来,因为频繁的跳槽对自身的发展限制很大,一份工作至少做三年,出来后才有更大的发展前景。
坚持,拿了年终再辞职
谢邀!
想离职,该不该拿了年终奖再走?
这个问题首先要考虑几个关键点;
1、你自愿离职,有了更好的平台,并且下一份工作机会难得
2、在公司内遭到排挤,或者和公司相处不愉快
3、公司业绩不佳,到了生死存亡的地步
那么如果是单方面原因,有了更好的平台,这可是难得的机会,如果遇到这样的机会,我想就不必考虑等着拿了奖金再走了,毕竟机会不等人。
公司内部原因,或者和企业文化不和,且想离职,可以考虑等着拿了奖金再走。
公司业绩不佳,已经到了要降薪裁员的艰难地步,这种情况,我想奖金有没有都是问题!想拿奖金这事还得深思熟虑。
毕竟去年和今年大经济环境不好,经济下行压力很大,离职之前还是要考虑清楚。
奖金作为工资的一部分,充分体现出个人在企业中体现出的价值认可。奖金可以充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上进心,毕竟这是真金白银,不是画大饼。
有付出就要有回报,既然是劳动所得,就要拿的光明正大,理所应当!
赞同!
今年我身边也有这么一位同事,当时我公司正在裁员,按说只要他等一个月,让公司把他裁掉,就可以拿到N+1的补偿金,差不多也要十万了。但新公司要求入职时间很紧迫,他果断向公司主动提交了辞职申请,放弃补偿金,成功加入了新公司。
职场上,这样的事并不罕见,正如文中所言,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有时候跳槽,看中的并不仅仅是薪资,还有发展机会和职业理想,有些人可能会笑,但我非常确信,有些人确实是有职业理想的,比如我这个同事,他跳槽就是要施展职业抱负。
有时候,等一个心仪的跳槽机会是很难的,好不容易有机会了,面试也成功了,新公司要求的入职时间又比较急迫。这个时候就考验你更看重什么了,是为了拿十万的年终奖失去这个机会,还是抓住这个机会,宁肯不要这十万的年终奖。
每个人在面临机遇时的抉择是不同的,比如我同事,在刚工作四五年的时候,买完房以后连生活费都很紧张。但他却四处借钱,花了十几万,就为了读某个名校的MBA,有人说读这个有什么用,人家说他也不知道有什么用,但这是理想。这……
从利益的角度出发,固然是拿到年终奖再辞职最好,但如果有更好的机会,放弃年终奖直接辞职也无可厚非。机会转瞬即逝,想抓住什么,总要伸出手来,而只要伸出手来,原来握在手里的东西,总会从手里掉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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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好像没毛病,所谓年终奖,是正常薪酬的一部分,是对劳动者全年薪酬的一种滞后发放方式,是劳动者应该得到的,和辞职没有关系。
我遇到的情况,有人5月份辞职了,12月发放年终奖,到底该不该发?最终的结果是,按5个月发放年终奖。
关于这个问题,尽管大家有不同的意见,但是我认为上面的方法是比较公平的。有人认为他已经离职7个月了,年终奖不应该和他有关系,但是,除非你能证明你单位的年终奖只是用于奖励后7个月做出的成绩,否则就不能把离职者排除在外。
年终奖作为一次性奖励,也是纳入工资基数的,也就是说,第二年计算社保缴纳基数的时候是包含年终奖的;根据税总的规定,年终奖计税在2021年前仍然可以均摊到12个月中。这些都间接说明,虽然年终奖是在某一个月发放的,但是,是适用到全年的,因此,没有特别说明,必须按劳动者付出的劳动时间进行均摊。
所以,劳动者拿到年终奖后离职,是一种正常现象,同样,单位发放奖金后辞退员工也是正常现象,没有必要背负道德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