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1、公安机关如果不能找到有力的证据,而且也没有移交到检察院的话,应当刑拘期限届满后立即释放,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2、由于嫌疑人多次作案,依据《刑诉法》69条2款规定,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
3、如果取保或逮捕,会通知家属的;
4、虽然没有找到上家,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实施了犯罪行为(不会只有嫌疑人的口供吧),应认定有罪。
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被刑事拘留后没有被逮捕释放的,有以下几种可能:1.经调查没有犯罪行为,予以释放;2.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予以释放;3.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办理取保候审释放;4.符合逮捕条件,但有不适宜关押的法律情节的,办理监视居住手续,予以释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既然涉嫌诈骗罪没有立案,怎么会关在拘留所?公安机关只有刑事立案,才能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后在7日内报检察院批捕,而且关押的地方是看守所,最多关押37天,37天后如检察院批准逮捕就继续关押等待公诉,如不够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就要放人。同时,涉嫌诈骗罪如果没有立案,并不是你说的关押拘留所,也不会是关押看守所!没有立案是不能关押的!所以,先搞清楚再提问吧!
量刑过重的上诉胜诉几率_假如刑事案件一审上诉了,二审改判的可能性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