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_婚前存款属于婚前财产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07:16:36 人阅读
导读:当然算夫妻共同财产了!不过离婚的时候法院也是要看主要还款人的。你如果觉得不合理,或是不认同可以在买房的时候公证一下,那我觉得房子是公证给你个人了,你们的感情肯定...

当然算夫妻共同财产了!不过离婚的时候法院也是要看主要还款人的。


  • 你如果觉得不合理,或是不认同可以在买房的时候公证一下,那我觉得房子是公证给你个人了,你们的感情肯定也就走到了尽头。


  • 再说了你们结婚你不知道他没能力买房吗?你就不了解一下他的情况和经济能力?如果你了解或是知道你又何必在乎这事,毕竟你结婚的时候是能接受裸婚的,你如果没了解过那证明你其实并没有太在乎你的婚姻关系,或是被欺骗了。


  • 其实我想说的男方买了房子加女方的名字是合情合理,那女方买个房子加男方的名字怎么就不行了,现在不是男女平等吗有些事情真的不要把钱看得太重,找一个知冷知热的人比钱重要多了,钱是人创造的,我们不要成为钱的奴隶,要利用钱让我们的生活过得更好。

我个人认为应该属于婚前财产,但如果婚前两人同居了,而且生活等支出共同或者一方支出,那么这里的存钱就属于共同的了。

您好!

在目前社会上普遍面临的家庭婚姻问题面前,题主提到的这种父母顾虑,确实很现实,也完全可以理解

这里不讨论这种顾虑的好与坏,只就题主的问题做一个说明。

首先给出一个基本结论:

个人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变化、财产形式的变化,产生产权归属上的变化,除非做了产权人上的变更、或者书面做了约定。


以下从两个方面,分别解释一下上述结论: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依然属于个人

我们拿房产举个例子: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给自己的孩子买了一套房子,登记的是孩子自己的名字。

这种情况下,首先,房子的产权人归属于自己子女——因为出资人与子女配偶无关、登记与子女配偶无关。

我们再增加两个假设:

假设(一):房子是贷款买的

这时候,未来子女成婚之后,涉及到贷款偿还的问题。

  • 如果贷款也是父母给的、或者是自己子女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偿还的,那么,贷款也与其配偶无关;
  • 如果贷款是子女夫妻俩人共同偿还的(包括一方用自己的工资偿还),那么,婚内偿还的贷款,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无论哪种情况,并不影响房产的归属——依然算作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只是会涉及到未来贷款共同承担、共同分割的问题。

假设(二):婚后把房子卖了、买了新房

这就涉及到形式上的变化。

假定自己的子女把婚前个人房产卖掉了,用卖的钱又买了一套新房、登记的也是自己名字。那么,这种转化,不会因为是婚内购买的,而影响房子的产权归属——依然算作子女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他财产类型,同理。

个人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两种情况

我们还是接着上面的示例延伸。

假设自己子女在婚后,将房产中增加了对方名字。

这时候,房子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视同子女将一部分房产份额赠与给了对方。

因此,这就是上述结论的第一种情况:产权人变更了。

再举个例子:俩人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

假设自己的子女与配偶之后签订了一份协议:说明这套房子的财产归属于双方。

这时候,虽然没有做房子产权上的变更,但是这种“合同”只要内容合法、自愿、不违背公序良俗,都可以认定为是有效的。这就是上述结论的第二种情况:双方书面约定了。

您的婚前存款是不是要被分割还不一定,首先您要确定婚前存款还是不是“婚前存款”!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上述法律规定,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离婚时不做分割。婚前存款作为个人财产,不应分割。但在法院的离婚案件中,很多人所主张的婚前个人存款却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存款不是特种物,如果与婚后的存款混同,很难分出哪些是婚前部分。尤其是经历的时间越长,混同一起的存款经历过投资、理财,期间有赔有赚,无法分清婚前部分。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制,法律原则上优先保护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混同的财产,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为个人的,将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建议您梳理存款为婚前的证据,比如您的存款在婚前的哪个时间存入的哪个账户,结婚之后存款的流转明细。

在此建议存款要专款专户,如果不可避免的要和婚后存款混合,在存款流转的过程中添加摘要,如有必要也可以和对方对此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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