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没有工资合法吗_试用期不给工资违法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15:31:27 人阅读
导读:谢邀!不合理!工作好找,但好的工作真的很难找,你必须得绕开一些职场找工作的坑,才能保证自己的工作在接下来的几年内可以顺利的进行。具体如下:1、看氛围去你要面试的...

谢邀!

不合理!

工作好找,但好的工作真的很难找,你必须得绕开一些职场找工作的坑,才能保证自己的工作在接下来的几年内可以顺利的进行。具体如下:

1、看氛围

去你要面试的地方,看看里面员工正常工作时的状态,那里的氛围能否吸引你,也直接决定了这里的工作适合不适合你。

以前我有一个朋友,面试销售员,他去的时候已经是中午11:50了,可进去的时候,里面气氛非常高涨,大家打电话的声音,讨论的声音,此起彼伏。每个人的状态都是轻松高涨的。他当时就被感染了,当即就决定无论如何也要争取在这里工作,后来他跟老板谈,对方也是很平易近人,他不记得当时说了些什么,反正聊的很开心,老板当即就通知他下周一来上班,后来他在那里工作了四年。

2、看员工正常上班时的表情

这个很容易看到,如果工作很压抑,管理者不才,基本上可以看到员工有不屑,有怠慢,有松散,眼神中有集中注意力后的空洞。反之,如果员工虽很忙,但状态很好,目光有神,说明这个公司的目标感很强,也有好的方法助员工去完成。

3、看管理者

每个公司经理或者主管的位置都是很明显的,俗话说的好,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从表情、状态、神色、坐姿、气势等都可以看出。


4、试用期的条件

好的公司会有非常吸引力的条件吸引真正人才的加入,而不是想方设法的去占员工的便宜。占便宜的公司大体如下几类:经营不行但又缺人,用招人的方式找免费的临时工;岗位很有挑战性,流动性大,只得招人,但又不想钱打水漂;管理不行,想招一些新人练手。反正就一句话:这样的公司三思而后行!

您好,试用期不发工资是不合法的,并且从用工之日起,单位就应当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满1个月没有签订的,单位应当支付你双倍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维权需要你首先准备好证据材料,公司的各种书面材料、工作聊天记录、录音等。维权的步骤:1、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2、申请劳动仲裁。。3、向法院起诉。

公司规定试用期内辞职不计发工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工资是劳动者提供劳动获得的报酬,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及时足额的支付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折算工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的。这里需注意劳动合同法将“随时通知”改为“提前三日”通知了。依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日工资等于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你工作了10天,按照每日工资×10即可计算出你应当获得的工资。

一、不合法,试用期3天内辞退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其工资。 1、如果劳动者签了个人辞职书:就是劳动者有试用期内主动解除合同了:这样的情况,公司只需给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工资、却不必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2、如果劳动者不签:公司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就必须拿出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1)如果公司有这样的证据:公司是依法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要给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工资、却不必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2)如果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是公司违法解除合同,此时,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应当履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应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2倍作为赔偿,即:在劳动者工作不满3个月时,除给劳动者应得的实际工资外,还应给劳动者一个月的赔偿金。 二、法律依据是: (1)《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由上可知:劳动者依据第37条自己主动在试用期内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单位依据第39条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没有补偿金】。 第48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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