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土地有户口能分征地钱吗_土地征用无户口有土地能分到钱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14:12:35 人阅读
导读:没有补偿。人再户不再是没有补偿款的。现在很多农民在外务工或者做生意,但是户口并没有迁出,还在农村,可是本人并不在农村生活,而且很多也已经在城里买了楼房。那么农村...

没有补偿。人再户不再是没有补偿款的。

现在很多农民在外务工或者做生意,但是户口并没有迁出,还在农村,可是本人并不在农村生活,而且很多也已经在城里买了楼房。那么农村拆迁,只有户口没有宅基地和房屋的怎么补偿?


一,房屋补偿。

  1,农村房子如果是草房的话,一平方米补偿1900块钱。

  2,农村的房屋如果是砖瓦结构的,一平方米补偿2400块钱,也就是说你们家的房子是砖瓦结构的,这样的房子就可以补偿你一平方米2400块钱。

  3,砖砼结构的房屋,一平方米补偿2800块钱。

  4,两层及两层以上的楼房补偿你一平方米3300块钱。

  5,异地安置费,一户2万块钱。


二,换房补偿。

换房的补偿标准,是按你的宅基地使用面积来算,举个例子,如果你的房子是100平方,但是你的宅基地总面积是500平方,那么拆迁时,就会给你500平方的楼房,在咱们农村很多家庭里面的宅基地都是几百平方,所以说就拆迁的时候就可以换几百平方的楼房。当然这个补偿标准,并不是一定的,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当地政府的补偿标准而定。


三,户口补偿。

我们这里的村子拆迁,每个人,只要是本村的农村户口,那么每个户口就给30平方的房。这个补偿标准是根据当地政府实际情况而定的。有的地方,户口就不补偿,但是我们这里补偿。


其实, 农村房子拆迁一般对农民都以上有三种补偿方式。这要根据当地的情况而定,有的地方有户口,没有房子,照样可以分到楼房,有的地方有户口,没有房屋,就不能分到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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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人口无承包地,在征地时能不能分土地补偿安置费,注意什么?

要弄清这个问题,必须首先知道征地补偿费里面都有哪些款项。其实,征收土地补偿是一个政策性很强的问题,为了避免出现问题,土地征收补偿的分配,都有明确的政策规定,不是哪个人想怎么分就怎么分的问题。

先说说征收耕地如何补偿。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以下几部分:一,土地补偿费;二,安置补助费;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这些补偿费的分配,也是有明确的规定。第1项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费用按照原来土地法的规定,是要留给集体的。第2项安置补助费,这一部分是给承包者安排今后的生活出路。第3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这一部分是归生产经营者,作为生产的损失补偿。

了解了这些政策后,我们就会知道哪部分补偿款是可以分配的,哪部分补偿款是不可以分配的。那么新增人口没有承包土地的人员,能否享受到征地补偿呢?我们国家现行的土地承包政策,是以农户为单位承包的,这些年来“生不增死不减”,土地也没有进行调整,这样在征收土地的时候,征收补偿款也就以户为单位分配,占了谁家的地,安置补助费就赔偿给谁家,没有其他的说法。

对村集体所得的土地补偿款这一部分款项,以前都是由集体统一管理使用。如今根据农民的意愿,各省都做了具体调整,把这部分钱由集体提留20%,作为公积金和公益金,归集体统一管理使用。剩余的80%用来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这一部分资金的分配,是按照人头平均分配,和承包土地没有任何关系。只要你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你就有享受分配的权利。

以上仅是我们地区的做法,各省也许还有其他做法,仅供参考。欢迎大家参加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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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但是没地的人能享受征地补偿吗?”虽然你是农村户口,但是没有土地,何来享受所谓的征地补偿呢?当然,这是针对家庭承包土地的情况,因为按照国家的规定,当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面临征收时,是可以享受到一定的征收补偿,所以,如果你名下没有土地,那么,自然征地补偿无从说起;但是,当集体的土地,面临征收时,作为村集体的一员,你是有权参与土地补偿款的分配的,这一点要记住,也要去争取;

话说回来,关于征地补偿款,各地的具体补偿标准不一,但实际上都不会低,更何况,按照今年的政策,土地征收补偿款是有所提高的,这一点要能够记住,在不能确定自己得到的补偿款是否合理的情况下,可以咨询当地政府,但是根据有关规定,在征收土地之前,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是有相关的文件,共同达成征收协议,因此,会提前沟通好,在没有看到政府的征收文件之前,土地是不能随意被征收的,大家有权予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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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有土地无户口,这部分人员大多数是以前的农转非人员或者是政策性扶贫搬迁将户口迁出村集体,承包地未依法被征收的,这部分人将户口从农村迁到城镇后,大多数还保留承包地,有的还保留宅基地。

那么在农村有土地无户口,能有土地征收补偿款吗?

在农村有土地无户口,能有土地征收补偿款的法律依据。

1、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合法权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2、根据《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 第四款 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承包期内,承包地未补偿不得无偿收回。

上面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的补充规定,农民将户口从农村迁到城市后,可以保留承包地,也可以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农民将户口迁到城市后,主动将承包地归还给土地发包方的,有权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但承包人应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土地发包方。进城农户不愿退出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强制无偿收回进城农户的承包地。

承包地被征收承包人有权依法获得征地补偿。

土地征收是国家因公共建设需要,对农户或者进城农户的承包地进行依法征收的行为,具有一定强制性。也就是说国家征收农户土地是公共建设需要,会依据法律规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支付承包人合理的经济补偿。进城农户在农村虽然没有户口,但在户口迁出之前从村集体承包的土地,在承包期内,承包关系是有效的,国家征收承包地补偿的是农户在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对进城农户在承包期内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益进行经济补偿。所以在农村有地没户口,土地被征收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总之,承包地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户口在不在农村都是不受影响的,土地承包协议在承包期内是有法律效力的,土地发包方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得依法履行,在承包期内,国家征收承包地,承包人有权依法获得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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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被征用,土地征用费一般都是按户口分配的,没有户口是分不到征用费的。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土地补偿费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从该司法解释可以看出,只要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就可以请求获得相应份额的土地补偿费。

由于土地是依据当地户籍按人口进行分配的,那么土地征用补偿费的发放也应当依照当地户籍人口为首要原则,同时兼顾土地的生活保障功能。征地有户口没地的,属于特殊情况,对于特殊情况可以特殊处理,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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