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条与借条的区别_收据和借条的区别?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01:53:56 人阅读
导读:1、收条,表示接收人收到款货物后向对方当事人出具的书面凭证,只能证明“收到”的事实,并不能表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也非债的必然凭证。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

1、收条,表示接收人收到款货物后向对方当事人出具的书面凭证,只能证明“收到”的事实,并不能表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也非债的必然凭证。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仅凭收条主张债权债务关系,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除非有其他证据佐证。

2、借条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其本身反映出借、贷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是简化了的借款合同,是债权关系的必然凭证,其法律效力非常之大。所以出借人可以凭借“借条”诉请法院判令借款人返还借款。借款人不依约向出借人归还借款或物品,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借条是指在借用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开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赎条”的义务的借款凭证。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

收据是指在收到财物时接收人给送达人开具的证明这一交付事实的凭证。收条不会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在开具收条时并没有到期通过给付来“赎条”的意思表示。

2、收据同借条相比,缺少了开具人通过给付来“赎条”的意思表示,也就没有产生进一步的债权债务关系。

通常情况下,收据的用处是用来消灭在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我们为了赎回借条,在给付债权人货款的同时会要求债权人给我们打一个收条,以证明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终结。单凭收条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具人履行义务,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3、内容不同:

借条一般包括如下内容:“借条”名称、借款人名称、出借人名称、借款日期、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日期、利息、借款人签字盖章按手印、开具日期等。收据一般包括如下内容:“收条”名称、交付人名称、交付时间、交付事由、交付款项、交付产生的结果(一般要指明消灭哪张借条或欠条或其他给付义务的效力)、接受人签字盖章按手印、开具日期等

必须清楚借条、欠条、收条在法律上所存在的区别。

1、借条。当甲向乙借钱——当然也可以是借物,这里姑且以借钱为例——时,甲应当向乙出具借条。借条反映甲与乙之间是民间借贷合同关系。其中甲是借款人,乙是出借人。如果双方因为履行民间借贷合同发生纠纷的,合同法就是双方的请求权依据,就是说,是以合同法为依据处理双方的纠纷。

借条的具体写法:

借条

今借到乙先生人民币拾万元整,用于购买房屋。借期6个月,年利息12%。期满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此据

借款人:甲

2018年2月12日

2、欠条。当甲向乙购买货物时,因款项未能付完,这里,甲应当出具欠条。欠条不能直接反映双方的合同关系性质。因为,甲可以因为买卖合同而欠款,也可能因为承揽合同而欠款,还有可能因为商标转让而欠款,等等。因此,需要结合欠款的内容决定双方合同关系的性质。双方因此发生纠纷的,其请求权依据需要结合欠条属性决定,可能适用合同法,也可能适用著作权法等。如果因为侵权赔偿而欠款的,还有可能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处理双方纠纷。

3、收条。收条只是证明收条某物的事实。如果借条和欠条能够证明双方是债务关系的话,那么,收条本身不能直接证明双方是否存在债务关系。比如,甲基于买卖合同,向乙出具收条一份,以证明收到乙依据合同所交付的标的物。还比如,甲基于借用合同,向乙出具收条,以证明收到乙归还的扁担。再比如,甲基于借贷合同,向乙出具收条,以证明收到乙归还的借款。等等。收条是法律事实的证明,而不是法律关系证明。

4、经常有人问借条、欠条、收条的区别。一般情况下,抬头是借条还是欠条,没有实质性影响,因为,最终需要看条子的具体内容。即形式服从内容,以内容确定双方法律关系性质。但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最好按照规定书写借条或欠条。

对于收条与借条或欠条之间的差别是本质性,因此,千万要注意,不该写收条的,一定不能写收条。

如有不明,可以私信。

(图片来自网络,特此说明)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借条与收条的法律效力不同,“借条”的目的在于证实一种已单方履行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款时一定要打借条,不能用收条来代替。借条是一份简化了的借款合同,其法律后果是在当事人之间确立了债权债务关系,借款人应依照约定向出借人归还借款或物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收条”与“借条”完全不同,单独的“收条”只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发生给付与收取财产的事实,但不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即收条并非是债的必然凭证。“收条”是指收到别人或单位送到的钱物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据。正式的“收条”又称为“收据”,无论收到钱,还是收到物品都可以开具“收条”,“收条”可以用来证实履行了交钱或物的合同义务。例如,甲、乙双方签定有买卖合同,在乙履行交付货款义务之后,甲就必须支付乙方货款,乙方在收到货款时则必须开具“收条”(收据或发票)给甲方收执。“收条”一般也附有基础合同,基础合同可以是买卖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形式的合同。另外,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中,支付货款或费用一方也常常会要求对方开具“发票”。“发票”与“收据”都具有法律效力,但“发票”比起“收据”是更为正式、规范的凭证。所谓“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无论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来看,还是从增加国家财政税收的角度来说,在正式的交易中,买方在支付货款(费用)时都有必要要求对方开具发票。

你这问题问的不是太明确,同一时间签了借条也签了收条,那么究竟是怎么回事情呢?

首先要搞清楚,按照你这个事情,应当是打借条还是打收条?

借条和收条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

借条是当事人双方发生借贷关系,也就是借钱,收条是一方欠了另一方的货款房款等,所以两个性质完全不同。

其次 要看借条和收条在内容上,在金额上是否一致。如果借条和收条内容上一致的话,那么只有借条也是可以的。

第三、 如果他不认收条而且收条确实很重要,那么既然是他写的,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做鉴定,做笔迹鉴定。

当然,最好是你到当地找专业律师去咨询,搞清楚这中间究竟存在的一些法律问题,或者法律风险。

欠条,一定写清所欠财物数量及名称,欠款偿还时间,欠款人签名,注明日期,填写欠款人身份证号码并加按手印最好。单位欠条打欠条的,加盖单位公章。

借条,写明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出借款数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约定违约责任。有担保人的,注明连带担保还是一般担保。借款人签名按手印。借款人与借款人的身份信息,一定是其本人身份证记载的信息。

收条,要写明签收原因,例如,送货、返还、退货等。收到的金钱数额,或者财物数量名称、规格、数量,注明收到原因。个人签收的,应当写明其身份证姓名及联系方式,最好把身份证号码同时写上。单位签收的,应是单位指定签收人或授权人,查明签收人其身份信息并让其签字,最好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三种凭证,持有人应当妥善保管,最好同时复印一份,以备平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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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借条与欠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其次,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再次,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最后,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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