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女的赡养义务_子女赡养老人义务?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7 16:15:05 人阅读
导读:从法律的层面来说,女儿有与儿子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并且赡养义务不因放弃继承财产而取消!法律还规定父母有自由处理自已财产的权利!由此看来,女儿即使没有使到财产依然有...

从法律的层面来说,女儿有与儿子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并且赡养义务不因放弃继承财产而取消!法律还规定父母有自由处理自已财产的权利!由此看来,女儿即使没有使到财产依然有赡养父母之义务!当然,法律也规定权利和义务相辅相成。享受权利多的可多尽义务!

律师解答:这种情况下是不需要支付1500元赡养费的。本案中主要问题就是关于父母和子女之间收养关系的问题,根据《收养法》的相关规定,收养关系一旦成立,被收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关系适用于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亲属关系也同样适用。所以收养关系一旦成立之后,他与亲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就解除,不再产生法律意义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也就没有相互抚养的义务。

赡养老人和抚养子女两边都很重要,但事情要分得清轻重缓急,对赡养老人和子女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没有说那一面更重,只要做到心中无愧就可以了。

子女必须赡养老人,老人含莘如苦把儿女养大,从个人,感情还是从法律的角度都必须孝敬父母

随着生活和医疗的改善,目前,中国的老年人口已经接近三个亿。而且有加深和递增的趋势,低生育会让人口结构老龄化在若干年以后爆发。如何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做到老有所养,是摆在国家和每个家庭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老年人是一个收入偏低的群体,除了城市有退休金的老人,大多都很难自己养活自己。养儿防老的观念依然存在,但现在的孩子压力也很大,几乎一个小家庭要负责几个老人。

对于子女多的家庭,就目前生活条件来说,共同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不是什么问题。家有一老便是一宝,百善孝为先,我们能够长大,长大了对老人赡养的问题、你不可以昧着良心逃避。兄弟姐妹间商量着来,一切以老人幸福为目的。

对于独生子女的家庭,的确会很难承担,这就需要国家出面,完善养老机制,国家,地方与家庭各出一部分,或者交养老保险,以及发放老人最低生活保障金,无论怎样都要善待老人!

谢邀:

送走了的子女,有没有义务赡养亲生父母?

你不愿意养他,生下他干什么?你不想要孩子,完全可以采取闭孕措施,做得不到位可以人流,而你又生下他,还要送人,简直是祸害人,从你把孩子送走的那一刻起,你就和这孩子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他也没有义务管你的生老病死。

一个无情无义的人,不觉得自己做人都多余吗?自己的亲生骨肉生下来都可以抛弃,你老了孩子凭什么要赡养你?你没尽过抚养的义务,法律上也没规定他非要养你,还是自寻他路吧,养父母把他养大,培养他成人,他应该感恩报答,那是他的责任和意务。相信这孩子自己能处理好这些事情。

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第三十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扩展资料: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但子女的配偶是没有赡养义务,只有协助的义务,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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