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保险的责任免除不包括_责任免除的意思是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15:22:35 人阅读
导读:车上货物有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1.车上货物所有人的故意行为、犯罪行为、被保险人或其他致害人恶意串通行为导致的任何损失。2.因包装、紧固不善,装载、...

车上货物有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车上货物所有人的故意行为、犯罪行为、被保险人或其他致害人恶意串通行为导致的任何损失。

2.因包装、紧固不善,装载、遮盖不当导致的任何损失;

3.载运的易碎货物因震动、挤压、与车体或车体以内的货物碰撞造成的损失;

4.货物通盗窃、遭抢劫、遭哄抢、自然损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烂、变质、串味、生锈造成的损失;

5.车上动物走失、飞失造成的损失;

6.保险事故导致的货物减值、运输延迟、营业损失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或车上人员携带的物品。

8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C,D 《保险法》第1 7条第2款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据此可以看出,提供格式合同的保险人依法应当就免责条款向被保险人作出明确说明。除了在保险单上提示投保人注意外,还应当对有关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等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或其代理人作出解释,以使投保人明了该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未能尽到明确说明义务的,该条款应归于无效。保险人对免责条款作出明确说明的,投保人不得于事后以不理解为由否认其效力。故A项说法错误, B、C, D三项说法正确,本题答案为BCD。

责任免除是保险合同中规定保险人不给付保险责任的范围。大致意思就是不肯佩服的情况,责任免除大多采用列举的方式,即在保险条款中明文列出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范围

谢邀!医保药品目录之外的药品及器械费不可报销。住院的门槛费不能报销。住院结算后该个人自己承担的比例及护理费用不能报销。

 保险责任免除是指保险公司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对某些情形,如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某些原因造成的事故,如毒驾发生交通事故、还有某种状态,如艾滋病期间等不承担赔偿责任,我们称之为责任免除,保险合同通常会在专门的章节列明责任免除情形。  责任免除的情况非常多,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注意责任免除的约定。如醉酒发生意外事故保险人免赔,精神损失抚慰金商业保险也不负责赔偿,另合同中设定一定的免赔额或免赔率等等都属于责任免除条款。

一般来说大家认可的全险指: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不计免赔+车上人员险等这几项,有条件还可以附加盗抢险、玻璃险、车身划痕险、自燃险等

  1、收费停车场丢车

  一般情况下,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者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不负责赔付。因为保险公司认为放云?上场所的车辆,停车场有责任保管车辆而保险公司不必负责。

  因此,遇到这种丢车情况,投保人不必再去找保险公司进行吟赔,即使找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也是不会负责任的,而是应尽快争取时间,让保管车辆不善,造成车辆丢失的保管人来负责赔偿。

  2、驾驶员故意事故

  根据保险条款规定,驾驶员的故意行为属于责任免除范围,因此即使发生任何紧急状况,如果是驾驶员的蓄意行为造成事故,保险公司都不会负责赔付。

  因此车主一定要遵守保险条款,否则还是自己吃亏,当然驾车者也不要心存侥幸心理,故意制造事故,这样不仅得不到赔偿,而且还会为自己扣上骗保的帽子。

  3、车辆内物品丢失

  根据保险产品中的保险范围规定,盗美险的赔偿范围仅仅是车辆本身,而不包括车内的物品。目前保险公司对车里的物品多数都不承保,只有少数公司的财险产品可以承诺对车内的特殊物品进行赔偿。

  因此投保人尽量不要将值钱的物品放在自己的汽车里面,应放在比较安全的地方或者随身携带,以免遭受不测,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财物损失。

  4、车辆撞了自家人

  第三者责任险只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方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

  在第三者责任险的条款中规定,“第三者”的定义中,不包括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家庭成员以及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立安保险管家回复您: 保险责任是指在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对于保险标的在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应承担的经济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般都在保险条款中予以列举。

保险责任明确的是,哪些风险的实际发生造成了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保险人应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

保险责任通常包括基本责任和特约责任。

责任免除是对保险人承担责任的限制,即指保险人不负赔偿和给付责任的范围。

责任免除明确的是哪些风险事故的发生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与保险人的赔付责任无关,主要包括法定和约定的责任免除条件。

一般分为四种类型: (1)不承保的风险,如现行企业财产基本险中,保险人对地震引起的保险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2)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损失,即损失免除。

如正常维修、保养引起的费用及间接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保的标的,包括绝对不保的标的,如土地、矿藏等和可特约承保的标的,如金银、珠宝等。

(4)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责任免除。

首先,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是指规定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条款,也称除外责任条款,一般把保险人不负保险责任的事故及损失范围,常常采用列举的形式在保险单中规定下来。各类保险合同列明的免除条款不尽相同,但通常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由于战争或军事行为、原子辐射的污染。 其次,我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等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标的自身的自然耗损以及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等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我国法律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说明必须符合两个条件:第一、在保险单上提示投保人注意;第二、对有关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等,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或其代理人作出解释,以使投保人明了该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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