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无效宣告的官费_商标被无效宣告,企业还能做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19:06:24 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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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最新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最新商标无效宣告的官费为750元,请您留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明确规定:

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一、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四十五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

第四十六条

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商标局的决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裁定生效。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商标被无效宣告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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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三申请和无效宣告的区别在哪里?

1、适用的法条不同

2、提起的时间不同

3、审理机构不同

4、费用不同

5、难易程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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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无效宣告申请需要符合商标局书式的规定,商标无效宣告不光是需要递交申请,还需要向商标局交无效宣告申请费用750元/一件商标。不交钱商标局是不会受理的。

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之后,好不容易经历一年之久证书在手,乐呵之余却收到意外消息——商标被无效,那么企业该怎么应对了,是不是就被定了死刑,下面的案例告诉您

金庸先生小说作品《笑傲江湖》相信大家都不陌生,被拍为电视剧场景片段已成为一代人的永久记忆。其中”葵花宝典“是武打片中的点精之作,这部剧老少通吃流传了几个年代!而就是这个引发了接下来的热议。

2012年3月5日,上海某公司向商标局"葵花宝典"商标的注册申请,并于2013年6月7日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41类。专用权期限至2023年6月6日。本以为注册成功就拥有了使用权,不料2015年3月20日,完美世界公司却对此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

那么什么是无效宣告,上海某公司申请成功的“”葵花宝典“怎么能否被无效?企准带你来深入了解

商标无效宣告分两种:

一是商标局主动发起的,主要是认为已经注册的商标损害了公共利益,比较少见。对于损害公共利益的商标,任何公民或者组织都可以提起无效宣告。

二是由相关权利人发起的商标无效宣告。即由相关权利人发起的,认为某商标侵犯了其自身的合法权益,包括侵犯了其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姓名权等而请求商评委宣告该商标无效。

很明显在这里,此事件是属于第二种情况。而完美世界公司对号入座就属于权力人了。

经了解,完美世界数字公司经小说作品的作者金庸先生合法授权,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享有该作品的网络游戏改编权。完美世界作为被授权人的利害关系人,有权基于金庸先生《笑傲江湖》作品中武学秘籍的特有名称"葵花宝典"的商品化权益对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申请。在明确上述两点事实的前提下,商标评审委员会结合相关证据进一步评述商标的申请注册是否损害了金庸先生《笑傲江湖》小说作品中武学秘籍的特有名称"葵花宝典"的商品化权益。

这就涉及到如何无效成功了?本案中我们主要来看两点

一、关于对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

二、关于争议商标是否违反2001年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规定

"葵花宝典"已与小说《笑傲江湖》及其作者金庸先生建立了固定的对应关系,金庸先生对"葵花宝典"享有"商品化权益",因此该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有关"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和完美世界公司在上诉理由中也仍然坚持上述主张。但是,上述观点是建立在并未得到我国现有法律体系确认的"商品化权益"基础之上的。因为,它不符合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商品化权益"并不属于"民事主体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和权益"的范畴;并且,"商品化权益"本身的内涵、边界也无法准确确定,相关公众对这一所谓的民事权益无法作出事先的预见,无法为避免侵权行为而作出规避。因此,被诉裁定基于"商品化权益"而认定该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有关"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规定,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均存在错误,依法应予纠正,而上海游奇公司提供的相关证据认定"葵花宝典"已经超出了原有范畴而演化成为可以指代从事某一工作或任务的高级攻略或手册的词汇,这一认定符合客观实际,并无明显不妥。商标评审委员会也认可相关公众在非商业领域以比喻的手法将"葵花宝典"作为某一工作或任务的高级攻略加以使用,而仅是认为公众自由表达与商业使用性质不同。最终长达4年的商标争议不断的提交证据与答辩,无效申请还是失败告终!

  综上所述,商标被无效并不是一定判死刑,应当根据个案情况加以具体应对,符合商标法规定释义的基础是关键,充足的证据答辩是重中之重,也是能够理力力争的关键。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商标被无效了,还能这么幸运。下期我们来聊商标怎么真的被无效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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