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子女是我生的,生我的是父母,应该承担瞻养义务,关心照顾,中国的传统美德任何人没有理由去放弃。
如果从法律角度而言,此种情况下继子女确实没有义务赡养继母。因为继子女成年后,,父亲才和继母结的婚,继母和继子女之间并未形成事实抚养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继子女是没有法定义务为继母养老送终的。但是继子女自愿扶养的除外。
从中华文化孝义角度出发,孝,应该是我们每个人的自觉行动,更是责任和义务,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不应该推缷或躲避责任,这是做人的底线丨
说说我自己吧,我二十六岁老公车祸去世了,给我留下一个三岁的孩子和几间平房,不过家里那时候造房子材料买了一大半了,孩子爸去世的时候他有个妈妈六十四岁,还有个奶奶九十多岁,那时候苦啊,老的老,小的小,我也没有改嫁,就留在这个家里,因为我感觉我带着孩子改嫁的话,儿子没好日子过的。后来村上有人给我介绍了我现在这老公,江苏盐城的,家里穷,弟兄两个,我婆婆就帮我做主把他招女婿进来,我现在老公到我家来了二十年了,我农村小楼房造起来了,前几年我城里房子也买了,我儿子也大学本科毕业了工作也还可以。我这个老公过来了,他帮我一起把孩子养大,给以前老公的奶奶送终了,现在我前婆婆都八十几岁了,就在我农村的楼房里养老,感谢政府好政策,她每个月有一千八百块钱养老,我跟我婆婆说,你自己负责自己,有个病什么的自己解决,但送她去看病什么的都是我老公儿子送她去医院,养老院住不起,最便宜的也要三千块钱,还是让她在我家里住这吧,每个人都会老的,我现在这样就是我儿子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