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变更内容很重要,是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也可以重新签订协议。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可以不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在与劳动者协商一至基础上重新签定劳动合同。
因此根据以上规定,在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产生主体变更时,原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解除,由新企业替代原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如果企业没有发生合并、分立情况下将劳动者安排至其他用人单位工作而发生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只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
合同签订的程序:首先草拟合同,其次双方讨论通过,并签字确认,三合同备案。变更合同程序与合同签订程序基本一致。
谢邀。
劳动合同变更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但用人单位一般不会同意,这时劳动合同无法变更。所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变更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补偿,但是从法律上来说单位没有必须要给予补偿的义务。而要是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话,那么不允许任何一方擅自变更劳动合同。
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一般有以下几种:
<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
<3>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4>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
<5>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作出变更,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已收房后发现开发商不具备交房条件_不具备交房标准,却要先收物业费,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