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在没有劳动合同的公司工作还是应该慎重,最好还是离开,重新找一家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
这个问题可能不少求职者都会遇到,而且,有些求职者对于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可能还是不太重视,一味的只看公司给予的眼前的福利待遇。这样的思想意识,对于求职者自身权益的维护存在极大的隐患。就连最起码的薪资待遇,也只是一种口头约定,相当于空头支票,有与无只是用人单位一句话的事。
因为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为了节约开支,很大程度上可能不会给员工上保险,这对于求职者也是权益上的损失,影响的是求职者的长远利益。
而且,由于没有劳动合同的约束,求职者随时有被用人单位无理由辞退的可能。求职者没有劳动合同作为依据和凭证,也很难维权。
所以,遇到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求职者一定得慎重考虑,不要被眼前的福利待遇迷惑。一旦出现劳务纠纷,求职者很难维护自身权益,因为没有书面合同作为切实有力的依据,仲裁起来也相当麻烦。曾经发生过不少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务纠纷,求职者应该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另外,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自觉与劳动者牵动劳动合同,以确保双方权益。
大家有未签订劳动合同导致纠纷的亲身经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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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分两种情况。如果是用人单位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如是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以下三种后果: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照该规定,劳动者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签订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按照该规定主张二倍工资,没有最长时间限定。
实务中一般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劳动法》规定的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企业不履行相关义务,必须受到相应的惩罚。
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劳动法》第16条固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因此,企业在聘用员工时,如果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那就是违法行为。
企业不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也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需要给员工缴纳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支付。企业不缴纳或者变通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一)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有两种处罚措施,一是要求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有效地约束。二是要求企业支付员工两倍的工资。
(二)不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款规定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根据《劳动法》第100条固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因此,企业不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缴纳,拒不缴纳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企业出现了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并对员工造成了损失,作为员工,应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是劳动监察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企业的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大对企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处置企业不签合同、不缴纳保险的行为。
二是劳动者依法维权。劳动者要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采用调解、仲裁、起诉等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规范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关系,做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对我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有益的法律依据。
希望企业依法按规从事生产经营,既追求经济利益,又努力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实现多方共赢。
不签劳动合同,不能保证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当受到雇佣单位不公平待遇时,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按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不会罚款,但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产生以下几种
后果: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虽然说是一个书面的东西,但是必须要签的。它是明确单位职工双方义务的一个合同书。
虽然单位办理招用人员登记表、缴纳社会保险费都可以代表你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是,建立劳动关系如果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上述后果也是必须要承担的,即使你给他缴了保险还按时发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一般各个市级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都有劳动合同的范本,可以下载打印。
一份存入职工档案。
一份单位备查。
一份交由劳动者。
注意,最好要劳动者签字确认。按手印更好,这样能够最大程度的避免争议。最近处理了一个上访要劳动合同的。
这个劳动者跟单位有争议,但是企业说给他的劳动合同他自己丢了,但是劳动者就是声称手里没有,单位也没有签收记录,单位也没有留存其他备案的劳动合同。只有职工档案里有劳动合同,但是已经交给劳动部门了。单位好难勘。
因此呢,劳动者如果没有收到单位给你的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1、要搜集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2、若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主张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
3、公司违法解雇,还可以要求赔偿金
我是林律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可爱]
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_既然有能力犯罪,就有能力承担刑事责任,大家赞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