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抵扣有房产不能申报房租_房租抵扣个税,房东说要么涨房租,要么不租,这合理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14:17:30 人阅读
导读:我不赞成这样做。虽然出租方和承租方都是自然人,也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表面看似合法,其实不合法。第一,租赁目的让人生疑。出租方是自己的父母,承租方是父母的儿子,双...

我不赞成这样做。

虽然出租方和承租方都是自然人,也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表面看似合法,其实不合法。

第一,租赁目的让人生疑。出租方是自己的父母,承租方是父母的儿子,双方租赁关系的真实目的,就是为了申报个税专项附加,这种租赁行为本身就是令人难以置信的。

第二,与传统伦理不合。儿子没房子,难道儿子和父母不是一家人吗?从中国人的道德伦理关系来分析,中国所有没房子的儿子,都不能与父母同住吗?这是有违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即使法律上没问题,道德上、伦理上也是有问题的。

第三,父母可能要多缴税。和父母签订了租房合同,有可能父母要因为出租房子,也要缴纳税收。父母没工作还好,如果父母本身工资超过5000以上,在加上每月有1000多的租金收入,父母该不该报税呢?儿子减少税收了,老子的税收要大幅增加,属于典型的“偷鸡不成失把米”。

第四,合同的真实性有问题。如果签订的是假合同(有这种嫌疑),那就涉嫌税收欺诈,不仅个人信誉受影响,还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经济上也占不到什么便宜。周围邻居还要怀疑这家人父子关系为什么这么差?哈哈,真的有点难堪啊!

总之,我觉得为了1000多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想出这个歪主意,还不如直接申报赡养父母专项扣除好,朋友们,你们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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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房租抵扣个税引发广泛关注,本来出台前万众期待,挺好的事,如今却有点进行不下去了,房东担心缴税,租户忧虑因此房租上涨。
对此,一位国家税务总局人士表示,“此事涉及税务总局、财政部、住建部等部门,还在研究,并不是税务总局一家就能决定的。”
要我说,现在的矛盾点就在于房东担心交税过多,而租户担心房租涨幅超过抵扣个税金额。
实际上,这只需要明确租金税率,保证租金税率不超过个税抵扣节省金额,这事就比较好办了。
比如上海,租金3万以下税只有3.5%的税,3000元房租只交100块的税,按照普通人的工资水平,1万7以下都是10%的税率,那么可以抵扣150元个税。如果工资1万7以上,20%税率的话就可以抵扣300元,收入越高抵扣越多,最高可以抵扣45%也就是675元。相比100块的税,其实即时让房客承担,我想他们也是愿意的。虽然10%税率仅能省个几十块钱。
所以,关键是税率,最好是所有税加起来不要太高,不能超过抵扣个税节省的金额,那这个政策就可以顺利推进。
至于后面房东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恐怕也是房东比较担心的。毕竟不少房东之前从未缴纳过个税,这样一来容易暴露自己的收入。这就需要税务部门出台一些政策了。个税是必须要缴的,现在房东其实是漏税,这就需要进行普法宣传,让他们养成交税习惯,然后再出台一些政策,给予房租个税一定的优惠,先硬后软,彻底把房东群体漏的税给征缴上来。
这部分税,应该不少。而这部分人,其实压力很小,毕竟房租收入来的轻松,收点税也是应该的。否则都想去当房东,房价啥时候能降啊?

谢谢邀请。用于办公的租金是不能抵扣的。

住房是在两个条件下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1. 房贷专项扣除。

如果是首套房贷的房子,偿债期间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2. 房屋租金抵扣。

这个是按照你所住的地方来确定扣除标准,可以按照自己住的地方对号入座,看看是否可以抵扣,可以扣多少。

(1)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扣除1500元;

(2) 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每月扣除1100元(襄阳市应该是这个范围);

(3) 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则每月扣除800元。

如果住房没有房贷,住房不是租的,那就不能享受这个政策。

原本可以很简单,却硬是搞得这么复杂!起征点提高到一万,就不用搞这些专项扣除。可以节省很多人力物力,减少社会资源消耗!就拿赡养老人来说,独生子女才能抵扣2000,非独生子女只有1000,假如子女给父母买房并且装修,动辄好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吧?有抵扣吗?没有吧?老人生病,子女负担医药费护理费,有抵扣吗?没有吧?如果父母、岳父母都健在,负担更重,这一两千块的抵扣够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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