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关键要看员工的过错程度。
1,您有过错就要赔偿,没有过错不赔偿,和是否是故意的没有关系
2,需要出具
3,是的,可以
4,违法,扣工资就是违法的,任何理由都违法
5,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6,有权解雇你,但是涉嫌违法解除,单位应当支付你双倍经济补偿金。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需判断员工是否是在履行职责时,如果不是,需员工负责。如果是,看员工是否主观故意或者重大责任,这样公司可向员工全额追偿。
可能是合理的,即在劳动合同中就有关事项有约定,且损失巨大需要赔偿损失。 也可能是违法的,一是合同中没有约定,二是用人单位滥用“处罚权”要求员工承担的赔偿的比例过高,员工承担经济损失一般不超过本人工资总额的20%。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文,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发劳动者的工资。
其实现在很多酒店都有这样的规章制度,就是员工损坏东西,照价赔偿。这样的规定,看似有些武断,但避免了“故意与不故意”的界定。制度随这么说,但实际上如果员工损坏了,自己赔偿的可能性也不是很大,一般还是由酒店自己承担了。
损坏公司设备是要赔偿,尤其是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况下,根据过错程度分担损失。过失赔偿用工资抵扣,一般分月扣除,每月是不得超过月工资的20%,当然双方都愿意一次性扣除的也可以。辞职也是可以,但赔偿仍要承担。
损坏财物,照价赔偿,这是基本的生活常识,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对应到劳动关系的法律上来说,对劳动者赔偿的情况,也是有具体规定的。根据1994年12月6日劳动部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简单的来说,需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赔偿的部分“可以”从工资中逐月扣除(言下之意也可以叫你直接赔偿现金给公司),每月扣除的部分不超过工资的20%,扣除后你的工资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