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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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情况是处于一审判决后,进行公告期间。需等公告到期后,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不用再去办理离婚证。
根据我国《婚姻法》,夫妻起诉离婚后最终能不能判离婚取决于其感情是否破裂,但是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刁难而不出庭,就给法官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加大了难度,进而导致诉讼进程的拖延。这对急于解除婚姻关系的一方明显不利。那么离婚一方的当事人不出席可以吗?如果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就是不出庭,离婚能缺席判吗?
一、离婚一方不出席可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离婚案件属于解除夫妻身份关系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根据身份关系不得代理的原则,离婚诉讼只能由婚姻当事人本人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
二、离婚能缺席判吗?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离婚缺席判决是可以的:
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
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况。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的原告收到法院的传票后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在被告反过来起诉原告的时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3、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
可是夫妻一方已经下落不明了,法院如何传唤被告才能将离婚缺席判决呢?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
但是,公告送达有严格的适用条件:
(1)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
(2)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
在满足以上两种条件后,才可以公告送达,才能对离婚缺席判决。
对于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是必须到庭参加诉讼的,如果被告缺席的,人民法院是可以作出缺席判决的。
法院联系不到对方的话,最后会选择采取公告送达。离婚案件法院判决都非常谨慎,开始可能会要求必须对方到场才能审判,你需要多坚持几次,法院最后还是会判决离婚的。
离婚诉讼的过程中,被告方不到场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 对方无正当理由直接拒绝到场的。可以拘传其到庭或直接做缺席判决。2 对方有正当理由,只好再次通知等待开庭。相关法律法规:《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1、能判决离婚的条件很多,可参考婚姻法第32条有关规定,离婚的条件,不只是分居时间一条。
2、分居,即使达到两年,如对方不认可,或是无相关证据证明,则法院仍可以不判决离婚,空耽误两年。
3、根据法律规定,即使是判决离婚,之后再起诉,就有很大机会判决离婚。
男方不出面,找不到人,那就无法协议离婚。所以,若坚持离婚,只能诉讼离婚。
作为原告,准备好起诉状(诉讼请求主要是离婚,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证据材料(主要是结婚证,以及证明存在小孩及财产的材料),到对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即可。若对方地址无法送达,那法院将进行公告送达,并进行缺席审理。因为采用公告送达,整个案件审理的时间也相对增加。
当然,这里还涉及一个问题。若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而被告又未到庭,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低。所以,在第一次起诉要求离婚时,可以不用主张共同财产分割,这样可以不用缴纳对应的诉讼费用。因为这个诉讼费用实践中做法不一,有的法院判决不予离婚是会退还这部分诉讼费,有的法院则不予退还。
第一次诉讼离婚被驳回之后,只能在六个月后第二次诉讼离婚。一般来说,经过二次诉讼基本会判决离婚,当然也不排除仍是判决不予离婚。但没办法,这种情况下,诉讼离婚是唯一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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