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个税起征点是多少_个税起征点是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23:10:47 人阅读
导读:我们先来看看,每个月个税计算方式是: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个税起征点-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其他依法扣除应纳个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注:五...

我们先来看看,每个月个税计算方式是: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个税起征点-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其他依法扣除

应纳个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五险一金中,个人只缴纳三险一金,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有单位按照比例缴纳,个人不用掏钱)

所以工资个税不仅跟纳税人工资相关,还与社保公积金缴纳基数、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关!

如果8000元工资,不考虑五险一金和专项附加扣除,个税=(8000-5000)×3%=90元

上面图表为新个税法居民个人工资、薪金适用税率表。

此言不息,确实有的纳税人收入超过800块就开始交税了。同时,大部分的纳税人5000元左右的收入,一分钱税都不上。本文详细说说为什么。

一、综合所得的具体分类

收入大于800要上个税和不超过5000元不上税的区别,主要由综合所得的种类决定。并非因纳税人的身份或者外貌特征决定。并且,这种差异仅仅存在于预缴阶段,是时间性差异的概念。

综合所得,主要有4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经营所得。

虽然汇算清缴时,四类收入合并后的起征点是5000元(年累计60000元),但是按月或者按次预缴时,其中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经营权所得“起征点”就变成了800元;工资薪金的起征点依旧是5000元。

二、举例说明

A、纳税人2019年12月入职一家公司,取得工资薪金5000元。分别计算预缴税款和年终汇算清缴应纳税额。

解:

代扣预缴个人所得税=(5000收入-5000起征点)*税率-速算扣除数=0

不考虑汇算清缴的必要性,计算汇算清缴应纳税额=(5000全年累计收入-5000*12个月起征点)*税率-速算扣除数=0

B、纳税人2019年某月在某头条平台获得广告分成收入5000元,没有其他收入。分别计算预缴税款和年终汇算清缴应纳税额。

解:

纳税人从某头条平台获得的广告分成收入,属于劳务报酬的范畴。

代扣预缴个人所得税=(5000收入-(1-20%扣除))*税率-速算扣除数=5000*80%*20%税率=800元

不考虑汇算清缴的必要性,以及假设该纳税人没有其他收入。计算汇算清缴应纳税额=(5000全年累计收入-5000*12个月起征点)*税率-速算扣除数=(5000-60000)*3%-0=0

同时,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800元,税负等0。

C、纳税人2019年某月在某平台获得稿酬收入5000元,没有其他收入。分别计算预缴税款和年终汇算清缴应纳税额。

解:

纳税人取得稿酬收入,由义务扣缴人按月(次)履行代扣预缴,上交国库。

代扣预缴个人所得税==5000*70%80%*20%税率=560元

不考虑汇算清缴的必要性,以及假设该纳税人没有其他收入。计算汇算清缴应纳税额=(5000全年累计收入-5000*12个月起征点)*税率-速算扣除数=(5000-60000)*3%-0=0

该纳税人预缴税款560元大于汇算清缴应纳税额0元,超过部分560元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三、一点思考和一点建议

综上所述,综合所得四类收入,在代扣预缴阶段各不相同。但是,道理汇算清缴就一样了。

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产生差异,可以退(补)税款,整体对纳税人的影响有限。

细心的读者可能发现了,都是从某平台获得的收入,认定为广告分成(劳务)或稿酬,预缴的税金也不一样。建议平台把支付给创作者的分成,当稿费支付。哈哈……

个税的起征点就是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的标准,也就是免征额。现在的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也就是免征额)已经上调到了3500元。这是什么概念?也就是说,你每月的工资扣除税法允许扣除的相关费用(比如五险一金)后,超过3500元以上的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缴纳多少还要看你的个税来源是什么?超出比例是多少?

一、如果是自己的工资所得,个税适用的是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二、如果你是个体工商户,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三、还有就是比例税率。还得看你的收入到底来源什么,有不同程度的加征与减征。


个税改革基本是尘埃落定,个税起征点由原来的3500元调高至5000元。我们不知道大众应该是高兴呢?还是高兴呢?还是高兴呢?

现在的大环境是工资不涨反降,高房价,高房租,高物价。就是那么一点点的工资,还完房贷,交完房租,孩子上学,吃喝拉啥都去掉个,剩余的还是能够交个税的,我们就要应该积极缴税,利国利民。可是,“利国利民”又表现在哪儿呢?我们左看看右望望,上下左右,前前后后,也没有看到“利国利民”的表现!

还有,个税本身就是调节税的性质,本源是调解贫富差距。可是,现在的适当通货膨胀,个税的起征点5000元基本上是人头税了。还有调节的功能嘛?

还有就是起征点的调高,意在保护民众,但是,个税的税率也要适当区分开来。就像范冰冰等,年收入达几亿元,那么个税的起征点对于她们还有什么意义呢?

同时,我们劳苦大众基本上没有什么合理避税措施,可是,越是有钱人越有能力逃税。还要美其名曰:“合理避税”,这才是国家征收税收的重点。就是把个税起征点调高到8000元,但是,把娱乐圈都的“合理避税”问题解决,那么,国家税收都不会受到影响!不是嘛?

我们期待朗朗乾坤下,国富民强,但是,我们更希望的“民富国强”!这才是本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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