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警察来找肯定该卡是为违法犯罪团伙洗钱了,现在正值断卡行动,为三个以上目标提供洗钱,违法所得一万以上,卡内转帐超过二十万即构成情节严重,若转帐过100万是情节特别严重,你们还存在介绍他人买卖的加重情节,数额少积极退赔还可能不起诉或缓,严重的三年以下徒刑
从我的办案经验看,一个案子正常三个阶段即公安阶段、检察院阶段和法院阶段,越到后面取保候审的概率越小。
我从以下两个方面回答您的问题:
第一,从工作的角度看,案件到了法院,取保候审的决定由法院说了算,但是案件既然已经到了法院,意味着可能要安排开庭,如果给你取保候审,对于法院而言意味着需要承担开庭的时候可能找不到人的风险,这对于法院来说是最不愿意看到的,即便你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但此时法院没有动力去做取保候审的决定。
其二,从诉讼规律来看,案件到法院之前,正常的辩护律师都会在呈报批捕的公安阶段和批准逮捕(检察院决定),以及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申请,这些申请的目地无非是想达到取保候审的效果,如果这些都未奏效,意味着案子本身的基本面就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此时法院再决定取保候审的概率就大大降低。
当然,万事无绝对。如果案件本身符合应该取保候审的条件,如可能不构成犯罪的情形、可能超过羁押期限的情形、被告人身体健康出现不适合羁押的情形等。这些情况一旦成就的话,法院阶段一样可以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后,判决结果有可能会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依我之见:刑事拘留一般是3一4天,对于具有严重社会危害的团伙作案丶多次作案丶流窜作案丶复杂疑难等案件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机关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并在期间必须依法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既然案例中犯罪嫌疑人系‘’团伙盗窃‘’,‘’并已刑拘三十五日‘’,从程序上公安和检察机关均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处理,也说明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正在提请批准逮捕。‘’取保候审已交‘’,如果是公安机关基于检察机关审查意见一一一A,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表现好丶确系‘’从犯‘’,而且系初犯丶或参与盗窃的数据较小丶家属代为积极退赃丶赔偿失主损失、社区对过去的表现也无不利反映,即‘’个人人身危险性‘’同意犯罪嫌疑人的申请,依法是‘’可以同意对其取保候审申请‘’的。B,如果犯罪嫌疑人多次盗窃丶數额巨大丶无退脏悔罪表现丶社会调查反映强烈、或系累犯丶惯犯,即使本次团伙盗窃居于‘’从犯‘’地位,其社会危害和‘’个人人身危险性‘’严重,对于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公安和检察机关均不会批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