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_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8 01:14:33 人阅读
导读:公司债券的发行目的发行债券,是为了筹措资金以达到某种目的。对于政府来说,发行债券是为了筹措资金以弥补财政赤字和扩大公共投资;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发行债券的目的主要...

公司债券的发行目的

发行债券,是为了筹措资金以达到某种目的。对于政府来说,发行债券是为了筹措资金以弥补财政赤字和扩大公共投资;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发行债券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增加资金以扩大贷款规模;而对企业来说,发行债券的目的则是多方面的。

1.扩大资金来源。企业的资金来源,除了自身资本增值积累之外,还有取得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和债券等途径。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又增加了一条集资渠道,增添了一种筹资方式,从而扩大企业的资金来源。

2.降低资金成本。公司债券比起银行贷款来,贷款的条件往往比较苛刻,债券的条件则比较宽松;比起股票来,公司债券的付息低一些。因为债券具有安全性特点,其价格波动比较平缓,到期不仅可以收回本金,且收益也比较稳定,风险较小,因而债券利息率就可以定低一点。因此,公司债券能以相对低的价格售出,使公司筹集资金的成本相对较低。

3.减少税收支出。在欧美等国,公司债券利息属于公司的一种经营费用,列支在公司经营成本项目中。因此,可以从公司应纳税项目中扣除掉,这样,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就可以减少税收支出。

4.公司发行债券既可以获得经济方面的好处,又不会影响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债券购买者同公司的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他们无权过问公司管理,不会改变公司股东的结构,因而不能分散原有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行公司债券的目的是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同时要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使发行债券的公司能够有到期偿还本息的能力,因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批准发行时所确定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这是发行公司债券的一项重要条件,目的在于正确、有效地使用筹集到的资金,保持和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发行公司债券后,能保持发债条件并获得投资者信任的,可以再次发行公司债券,这对公司的筹集资金是有益的。如果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未能取得投资者的信任,并有不利于债权人行为的,则其再次发行公司债券要受到限制。因此,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发行公司债券:  1.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  2.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状态的。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发行条件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有关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  

3.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募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利率水平;  

6.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7.经资信评估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不得发行条件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发行公司债券: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规定,改变公开募集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4.最近36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5.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7.根据《证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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