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意外事故怎么处理_车祸之后怎么处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04:04:47 人阅读
导读: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分为这么几个步骤,第一定责,第二定残,第三定损,第四起诉。一、定责在市区道路上,车速都不快,一般机动车之间的事故都只牵扯经济损失,保险公司差不...

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分为这么几个步骤,第一定责,第二定残,第三定损,第四起诉。

一、定责

在市区道路上,车速都不快,一般机动车之间的事故都只牵扯经济损失,保险公司差不多都能解决。所以我这里只讨论机动车与行人和非机动车之间的事故。

首先,事故发生之后,伤者送医,肇事者报警并等在原地。切记等在原地!按照道交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逃逸的话不出意外基本会被认定全责。而且万一事故严重,不逃逸的话致人死亡才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逃逸的话致人重伤就有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能了。详细原因参见文章《为什么说肇事逃逸是非常愚蠢的行为?》

机动车与行人和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的,机动车往往会承担更多的责任。即使机动车没有过错,还可以追究其百分之十的责任。定责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这样的,很多交警看到事故不严重,往往会要求机动车承担全责,这样报保险处理会很方便。很多车主就稀里糊涂答应了。但这个不应该这么简单答应的,因为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最多只有122000,而且其中财产损失包2000,医药费损失包10000,剩下的110000是伤残和死亡赔偿金。

按照各地的伤残赔偿金标准来看,一旦伤残超过十级,交强险基本就解决不了,需要车主和商业险承担,但商业险不同于交强险,商业险会依据责任划分赔偿,如果定下全责,商业险超额或者免赔的部分就全部需要车主承担,而且第二年的保费还会上涨。

从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来说,一般情况下,在市区道路上机动车违章的几率远远小于行人和非机动车违章的几率。所以发生事故后,很多情况下行人或非机动车可能会承担次要甚至同等责任。这个时候需要注意的是要求交警对机动车主进行酒精检测,如果车主喝了酒或者有吸毒,即使行人有一定违法违章行为也会要机动车承担全责。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事故认定书出具之后,当事人要及时去领取查看,如果对事故责任划分结果不满意一定要提出异议。事故认定书本质上是一个证据,不是处罚决定,所以只能提异议。虽然理论上证据都能被推翻,但本人可以负责任地讲,打到法院去之后,法官推翻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的可能性非常非常小,因为交警在处理事故中明显更加专业,所以事故认定书都有点像专家证人出具的法律意见的感觉,法官一般不会轻易否定交警的意见的。

二、定残

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如果伤情轻微,比如经过检查发现就是一些软组织挫伤之类的,那没有必要申请伤残鉴定,不需要赔多少。双方把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谈一谈,差不多都能接受的话交警组织调解下事情就了结了。

如果伤的比较重,有骨折等情形,就有可能构成伤残了。民事上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有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给大家感受下十级伤残大致是什么程度的损伤。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5.10.3 颈部及胸部损伤

1) 颏颈粘连畸形松解术后;

2) 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累计面积达25.0cm2;

3) 一侧喉返神经损伤,影响功能;

4) 器质性声音嘶哑;

5) 食管修补术后;

6) 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者畸形;

7) 肋骨骨折6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2根以上;肋骨骨折4根以上并后遗2处畸形愈合;

8) 肺修补术后;

9) 呼吸困难(轻度)。

伤残鉴定需要在伤情稳定之后进行,伤得较轻的话治疗结束后一两个月可以鉴定,伤情较重的话大概得在治疗结束后三个月左右申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误工期可以计算到定残之日,所以有时候申请伤残鉴定的时间可能会影响误工费的计算。不过一般情况下法官还是会按照鉴定出来的误工期来计算赔偿,所以影响不大。

伤残鉴定需要到司法鉴定所去进行,合肥这边进行一次伤残鉴定和护理期、误工期、营养期鉴定一般收费2000元左右。双方协商好在哪家鉴定所鉴定最好,如果肇事者不同意出面,那么伤者就可以自行委托鉴定,先垫付鉴定费,然后在诉讼中要求对方承担。

三、计算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之多,计算之复杂是远超过一般民事诉讼的。有些当事人过来咨询的时候,一上来“丁律师,我家里某某某前两天发生了交通事故,现在人还住在医院里,对方该赔我们多少钱?”每次有人这样问,我都是懵逼的,为什么懵逼,我说说你听听再想当初。。。

以下计算全部是在肇事者全责的基础上计算,如果受害者也有责任,把这个计算出来的数额按照责任划分。

1、医药费:按照实际开销的医药费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是要保留好所有医院出具的病例和医药费发票;二是有些医药费项目不是医保用药,保险公司有可能不赔,就需要向肇事者索赔;第三需要二次手术的伤情,还需要考虑后续治疗费的问题,后续治疗费可以在做司法鉴定时一并鉴定并在起诉时一并要,也可以等实际支出后另行起诉。

2、伤残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所以计算公式为:

城镇居民或在城镇连续居住务工满一年以上的农村居民: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农村居民:上一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

伤残系数为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以此类推,十级10%。

不要纠结同命不同价的问题,在同一场事故里有农村人又有城里人的,农村人会“沾光”按照城里人的标准计算。谢谢吧MMP。我知道这是违背最基本的公平正义理念的,但我大×自有国情在此。期待立法一视同仁。

3、误工费:按照鉴定出来的误工期乘以自身平均工资,不能证明自己平均工资的,法院可能会按照同行业或相近行业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4、营养费:按照当地公职人员差旅费用乘以营养期。

5、护理费:按照护理人员误工工资计算。护理人员没有工作的按照护理行业平均工资乘以护理期。

6、住院期间伙食费:按照当地公职人员差旅费用乘以住院天数。合肥从今年三月开始以每天50元计算。

7、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伤者家里有未成年子女或者没有劳动能力的老人、配偶的,可以请求这一项目。计算标准为(同样也是分城市农村的):

未成年小孩生活费:城镇标准:城镇年人均消费性支出×(18周岁-实际周岁)÷2人×系数;农村标准:农村年人均消费性支出×(18周岁-实际周岁)÷2人×系数。

老人生活费标准同上:无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老人计算20年生活费,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交通费:因伤者住院家属陪护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

9、精神抚慰金:以安徽省为例,十级伤残5000-8000元,每升高一级增加5000-8000元。也就是九级伤残10000-16000元,八级伤残15000-24000元。以此类推,一级伤残及死亡的精神抚慰金为50000-80000元。

10、鉴定费:司法鉴定费依据发票要求赔偿。

赔偿的话大致就是这么多,给大家一个例子直观感受下,这是我现在在做的一个交通事故求偿案件,九级伤残,对方全责,赔偿计算如下:

赔偿计费细则

1、医药费:29546元(其中包括:保险公司已垫付的一万,原告在计算赔偿总额时已扣除);

2、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6+11)天=850元(依据:2018年合肥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高住院伙食费、营养费标准的通知);

3、营养费:50元/天*90天=4500元(依据:2018年合肥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高住院伙食费、营养费标准的通知);

4、护理费:122元/天*60天=7320元;

5、误工费:(建筑)141*180天=25380元;

6、残疾赔偿金: 31640元×20年×20%=126560元;

7、被扶养人生活费: 19606元×(18周岁-3周岁)÷2人×20%=29409元;

8、交通费2000元;

9、精神抚慰金:12000元;

10、鉴定费:1650元,凭发票报销。

11、电瓶车损失:1500元

以上合计:23,0715元

四、起诉

起诉方面需要注意的问题有这么几个。

第一是诉讼时效,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一般会认为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但民法中同样规定可以从知道确定损害结果之日起算,所以,理论上讲这个日期可以从司法鉴定结果出来之后起算。注意不要超过诉讼时效。超过时效会丧失胜诉权的。

第二就是管辖问题,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的管辖法院为侵权行为地法院或被告所在地法院。由于伤残赔偿金会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经济数据计算,所以哪里数据高可以向哪里起诉,会影响到最终的计算数额。

第三就是起诉时间点问题。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标准都是上一年度经济数据,需要关注一下每年经济数据公布的时间,因为每年的数据都会比上一年高很多。在公布之后起诉的,可以适用最新的数据。比如安徽省每年二月统计局公布上一年度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那么在二月之后起诉,就按照最新标准计算,结果会好很多。

第四就是要注意起诉的被告。有保险公司必然要把保险公司带上,另外如果车主和驾驶员不是同一人的,把车主和驾驶员一起告上。不管最后会不会追究车主的责任,多一个被告对原告来说都多一份保障。

第五就是要注意,如果有保险公司,那么最终判决下来之后执行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如果没有买保险或者保险过期,或者酒驾毒驾保险免赔的,都要记得把驾驶员的资产进行保全,保障最终判决下来之后能有财产执行。

诚意也可以说满满了。另外嘱咐大家一句,遇到事故千万不要随便私了。因为保险公司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是专业的,他们作为盈利型企业,必然会想方设法减少赔偿金额。我上面举例子的当事人,保险公司理赔的时候要给他十一万私了。他本来已经打算去签赔偿协议了,正好路过我们律所楼下,上来问了一下。最后我就算出来这个数字。

专业的事情要交给专业的人来做。哪怕你不想打官司不想请律师,但遇到事情找个律师问上一句,占不占便宜且不说,最起码绝对不会吃亏。

太多太杂,有疏漏的地方欢迎指正,最后希望所有人都用不上这一篇文章。

大家如果有法律问题可以私聊我。

你好,我是【奇趣谈谈探】,很高兴为你解答。员工因公意外,企业是必须要赔付的。意外发生谁也不愿意看到,站在企业的角度,意外导致企业业务收到牵连,还要赔付员工一定的费用。站在员工的角度,自己的身体收到损伤,经济状况和家庭也会受到影响。所以我觉得与其等到出了意外双方再解决问题,倒不如未雨绸缪。现在网络互助这么多,针对企业的比如群象互助就可以给企业多提供一份保障,企业加入,员工一旦发生意外,平台便会支出一部分互助金给到企业,用于员工的赔付,这样既解决了企业面临员工意外的赔付问题,又间接解决了员工的经济难题,而且群象互助和社保以及保险最大的区别是门槛特别低,无论是企业,还是员工,感兴趣的都可以搜一下。更多专业的科普知识,欢迎关注我。如果喜欢我的回答,也请给我赞或转发,你们的鼓励,是支持我写下去的动力,谢谢大家。

发生保险事故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1,人身意外险有意外医疗(门诊、住院),附加住院补贴(保单约定第几天起每天多少钱的及最高补助天数),死亡伤残(伤残的要司法鉴定为7级及以上)。索赔资料如保单,身份证,账号,索赔申请书,事故证明,病历。疾病证明、出院小结、X线、DR检查报告,用药清单。死亡证明,尸检报告,户口注销证明,受益人公证书。伤残司法鉴定报告等待。2,交通事故发生后先报保险公司,按指引报警,由交警划分责任,等保险公司查勘定损,至于所需的索赔资料,查勘员会在现场给你一份《理赔告知书》详见剔选的是需要你提供的(这里省略)。温馨提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保持清醒冷静,只要车辆买了保险,就向保险公司报案及交警报案。不要在没有其他人作证时与对方私下解决,特别是有人伤的(若伤者过后死亡或检查后发现骨折等,反说你肇事逃逸,保险没得赔),更不要与对方过多的争吵,等交警、查勘员到来处理。

一、千万不要紧张,立即打“122”电话报警二、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不能逃逸。这不仅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抢救人命、财产的需要,更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停车后,应根据事故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一)造成人员伤亡的,应立即对人员进行抢救,若需要变动现场,应当表明位置;(二)未造成人身伤亡的,若对事实及成因没有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对事实或成因等有争议,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向交警部门报告。(三)若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三、认定事故责任,协商赔偿事宜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在进行现场勘验、检查、调查后,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是认定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标准的重要依据,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报警并取得事故认定书。当事双方可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故责任,自行协商赔偿事宜;也可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四、对事故损失进行赔偿

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二十多年,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在这个问题当中,所提到的交通事故是发生了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相比车损的事故要复杂的多。

在日常生活中,一些简单的车损事故可以通过互联网的自行协商来进行处理,或者到快速理赔中心进行处理。但是如果出现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那必须按照一般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来进行处理的。


事故发生后,作为当事人都应该做哪些工作?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作为机动车的驾驶员,首先应该从车上下来看一下所造成的交通事故人员的受伤情况以及车辆的损失。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的抢救伤员,并且做好现场的防护工作。接下来就需要拨打报警电话。现在目前咱们打110电话就可以,110的民警会问你是否需要救护车,那么你根据情况给民警反映清楚就可以。

在这里大家一定要注意一点,你的报警电话所用的手机必须保证畅通,千万不要再用手机和朋友或者家人继续的通话,延误了一些重要的处理环节。


事故民警和医疗人员到现场之后都需要做哪些工作?

在事故民警到达事故现场之后,要及时的向事故民警叙述事故发生的经过。在这里千万不要有任何的隐瞒。因为在对你进行询问的时候,执法记录仪是打开的,这将成为今后对事故认定上的最重要的证据。

在医疗人员到达现场之后,要及时的协助医疗人员。关于是否需要垫付医疗费的问题,只要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决定。在这时你还要积极的和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沟通。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会在国家的规定时限内十日之内下发责任书。如果在交通事故的处理当中对车辆需要进行鉴定的话,必须在鉴定之后鉴定报告结论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作出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不满意的话,可以在三日之内向上级机关提出复核申请,或者直接向复核申请书交给处理事故的办民警就可以。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的民事调解。

在民事部门进行调解的时候,可以选择在交警队的事故办案民警处进行协商调解。双方当事人也可以选择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民事部分的调解。

在这里大家注意一点。责任认定书下发之后,双方当事人十日之内书面申请要求进行调解的事故,办案民警才会进行协商调解。如果有一方不愿意进行调解或者没有递交书面申请书的。事故办案民警将不予调解。


保险公司的理赔顺序。

发生交通事故后,在调解的时候我们要注意一点。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险的范围内先进行赔偿。在赔偿的时候是不需要按照责任大小来进行赔偿的,要按全部责任进行赔偿。在商业险的部分进行赔偿的时候,要按照责任的大小来进行划分赔偿。

在这里我们要注意先由交强险先赔偿,剩余的部分才会由商业险的三者险来进行赔偿。

如果只有交强险,那剩余的部分是由司机按照责任大小来承担的。

如果在商业三者险赔偿之后还需要有赔偿的话,将按照责任划分的大小由机动车驾驶员来承担。


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

很多人的交通事故在调解了多次之后都没有达成满意的协议。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当事人只能选择到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在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的时候,作为另一方的当事人,记得一定要将机动车驾驶员列为第一被告,将保险公司列为第二被告。因为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再赔偿上是有责任和义务的。


我的个人建议。

通过上面一系列的操作,双方当事人就走完了一个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如果双方在处理过程中进行自行协商的话,就不需要按照这个流程一步步走下来,只要协商达成就可以不需要这么复杂。

希望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站在公平合理的角度,最好能采取自行协商的办法。这样可以给双方都节省大量的时间。


以上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个人看法。如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谢谢。

谢谢邀请。

前面几位悟友回答的很专业、很细致、很诚恳,我主要从工伤之后在生活方面需要注意的事项提出几点想法,供参考。

今天,我在参加一个家庭聚会的时候,遇到一位二十多年前因工伤失去右手的近七旬的阿姨,在沏茶的时候我出于尊敬准备拿保温瓶为她倒水,没想到慢了一点点,她迅即用左手拿起保温瓶为我倒水,并轻松地说:没事,我行!内心中立即升腾起超出晚辈对长辈尊敬的那种敬意,脑子里激发了悟空所邀请问题的回答思路,我感到,依法依规依程序解决工伤评定和待遇问题(参看此问题的其它朋友的回答)是必须的,但不是惟一的,更多更大更难更长的问题是以后的生活问题,老阿姨的生活态度不失为一面旗帜

第一,在感愤和感恩之间做好选择题。工伤是不幸的,给伤者的打击也是沉重的、无情的,没有人愿意以伤残换取那点被同情的待遇。但是,如果不幸降临,我们在愤慨和感恩之间应该做什么样的选择很重要,它关系到对一个事物的态度。所谓感恩,就是谢天谢地,感谢上帝为自己保留了一条鲜活的生命。有了这种心态,就会轻松一些,就会淡定一些,就会豁达一些,就会珍惜一些,就会快乐一些,否则就会在愤慨中压抑、痛苦、烦躁、绝望。

第二,在自卑和自强之中做好证明题。电视剧《年年岁岁柿柿红》里的二叔就是一个在工伤之后从自暴自弃到自强自立的鲜明人物。一个人遭遇伤残的苦难是正常人难以想象的,有的甚至会给个人或家庭造成毁灭性的打击,面对如此残酷的局面,伤者只能用坚强的意志和超人的毅力,与现状作斗争,与命运作斗争,与困难作斗争,与肢体功能作斗争,否则就会在颓废中丧失自理能力、丧失生活能力、丧失生存能力,直至耗尽自己的生命。

第三,在一时和一世之上做好申论题。工伤致伤或致残总会强加给人们一个磨难的过程,有的甚至因一时想不开产生轻生的念头。要知道,这个过程对于一个人的一生以及子孙来说,它是短暂的,要相信该过去的总会过去。着眼一生一世的长远考虑,身体功能改变了,要在上帝关上门之后找到那一扇窗;远大理想破灭了,要调整自己重返社会自食其力的方案。只有站在人生的高度论述寻找和涉及未来的路,生命才会精彩。

此回答不针对提问者本人。谢谢关注!

  旅途中,难免会遇到麻烦或意外,这种情况下,同行的人切忌互相埋怨,最重要的是冷静面对,积极自救,才能安然渡过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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