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欠债死了父母要还钱吗_儿子欠债,死亡后,父母该还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06:49:06 人阅读
导读:如果儿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借款不是用于家庭的生产生活的,父母没有代为偿还债务(贷款)的法定义务。如果儿子存在财产或遗产,其父母又接管或继承了,则有了在其财...

如果儿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借款不是用于家庭的生产生活的,父母没有代为偿还债务(贷款)的法定义务。如果儿子存在财产或遗产,其父母又接管或继承了,则有了在其财产或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的义务。

在法律意义上,将儿子生前的资产拿来还债。如果资不抵债,那么剩下的债视情况由配偶偿还。属于夫妻共同负债的,配偶需要偿还。夫妻共同负债包括共同认可的债务,或者一方用于家庭生活所需的负债。当然法律是冰冷无情的,人心却是温暖含情的。儿子离去后,若有能力帮助他的家庭,父母又如何会拒绝呢?

依我之见一一在一定前提下,依法必须“父债子还”。

那么,什么前提下依法必须“父债子还”呢?

如果父亲在世时所借银行或他人的钱己经交给了儿子,或本身就是为当儿子借的,如今父亲去世了丶债务仍然还在,而“父之债丶子之财”。请问:作儿子该不该替父还债?难道作儿子的得了父亲借的钱,还要让在地下的父亲之灵背上“无赖”的恶名吗?

如果父亲在世时既有积累的个人财产,又有向他人所借的,或欠他人的财产。如今父亲世去,可欠别人的财产还没有偿还。怎么办呢?

可能“儿子”会说:“我只想继承父之遗产,不承担父之债务,可以吗?”

依我之见:非也!我国原《继承法》现在修订为《民法典》明文规定作为过世父亲遗产“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的“儿子”,依法“儿子”有继承去世父亲的遗产的继承权,另一面依法“儿子”还有承担父亲在世时所欠的合法债务的偿债义务(在此情此景,依法就必须“父债子还”);除非,作儿子的依法放弃继承过世父亲的遗产,依法作儿子的才能免去替父偿债的义务;当然,如果父亲所留遗产大于债务,偿还完合法债务后,余下的遗产作“儿子”的就可以依法继承了。


大家好!

一个人突然去世,欠银行和支付宝的钱,和欠其他人的钱一个样,都是钱都是债,对吧?至于该不该由家人还?不同的人都想听到自己喜欢的答案。欠钱的家人多希望人死账销,银行和支付宝却又希望大家都来捧场。我只想说,对不起,我不为任何人站台!该不该还,不是你说了算,也不是我说了算,债主说了也不算,哪究竟谁说了算?……法律。

今天只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其他的“坏”消息,不用赘述,大家都懂的!

以下几种情况家人可以不还了:

人死了,其名下一个子儿也没有,没有任何财产,只有三块石头一口锅,放心,家人不用还了。

虽然有财产,但无人继承,家人就不用管了,银行支付宝会吃“自助餐”。

虽然有财产,也有继承人,但继承人全部跑路了,下落不明,你说找谁还?

银行家和马云爸爸说,那钱送给你了,就当慈善捐款,家人笑纳即可,不用讲理。

银行家和马云爸爸又说,最近我很忙,没时间来找你,那也有可能暂时不还,呵呵…

突然发现所签借款合同是严重违法合同,且银行家和支付宝负担全则,好家伙,你也不用管了。

明知道借款人是用来吸贩毒品,走私,赌博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银行和支付宝仍然借给他的,家人还是不用管……

口水快说干了,突然我倒也觉得“人死账销”好像有点道理。但是试问,如果这些钱是从你的朋友,同学,战友,姨妈,姑父,七大姑八大姨那里借的,你会也非常镇定,非常坦然地给他们说“人死账销”吗?同样是钱,银行和支付宝的钱不是亲妈生的?这里逻辑是否出了问题,不符常理。

人类社会之所以能够告别了蛮荒时代,走向文明社会,靠的不仅仅是伦理和道德,是法律的公平与惩戒才规范了混乱不堪的秩序。诚信的缺失,撕裂了多少亲情和友情,拆散多少美好家庭,曾经的“三角债”令多少工厂企业为之倒下,满目疮痍,至今历历在目。

为什么你缺钱,朋友不借?亲戚不借?银行不借?小贷公司也不借?借钱难,难,难?又能怪谁呢?因为信用缺失,面对信任的严重缺乏,他们绝不可能无动于衷,慷慨解囊。同样是钱,都是用智慧体力和汗水,一分一厘挣来的,来之不易啊!他们更不愿看到借钱是孙,还钱是爷的面孔!今天,社会信用建设再次声势浩大的向你走来,你又作何感想?信用环境的不断改善需要从每个人做起,不能只对别人指手画脚,而自己却置身事外,无视信用,藐视法律。古人说,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如果前人都来砍树呢?后果就不多说了,大家都懂。人在江湖,欠人的终究要还,该你的终究是你的!好了,今天分享到此。持续关注【龙门山客栈】,分享更多财经知识,谢谢你的阅读和点评!

谢谢邀请!

从法律角度讲,如果儿子末满18岁,父母作为监护人,是要为此负偿还责任的。如果儿子已长大成家,但和父母共同经营,有共有资产,那从经济角度也要负连带责任。

但如果父子各自为家,且儿子的欠债是独自行为,那儿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应对自已的负债完全负责。父母没有偿还义务。

我的一个好朋友就遇到过这个难题。儿子是三口之家,工作中欠下的债务,用来干啥了?打死也不说!我老友爱子心切,在债主找上门、并软硬兼施后,在借条上签了字。结果转眼人家告上法庭。老友工资被冻结。节衣缩食好多年才还清。后来又出了另一笔债,我们给他找了个律师,问清情况后,人家说:这和你有啥关系?千万别再乱签字了!

爱子之心人皆有之。但不能惯,“惯子如杀子”。儿子如不接受教训,一犯再犯,作家长的一定要痛下决心。像我这位老友,当儿子再次欠债后,他留下小孙子,把儿子赶出了家门……

我倒赞成他的做法,总不能一护再护,护进监狱去不是?

  儿子所欠的债务,由儿子自己偿还,父母不用偿还,除非父母为儿子所欠的债务提供担保或有继承儿子的财产。

  债务是相对权,只对债权债务双方当事人法律约束力,在法律上不存在父债子还或子债父还的规定。

父亲欠集体债务而且也已经很长时间了,应该具体分清楚是什么债务。有些是呆账,而有些是坏帐,比如:一,集体时(土地没有承包前)为了购买农资向信用合作社贷了款,集体没有还贷,土地承包后信用合作社把这些贷款按土地承包面积分摊给了农户。二,农村的各种提留集资。三,农民的义务工折款。这样的欠款作为子女一摡不用去还。

另外一方面如果是当时购买了集体的一些资产(房屋,机器,,,,,)这些资产有些还在使用,估计做子女的需要偿还,因为这属于全体村民的财产。

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不论是父母先去世,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还是子女先去世父母继承子女的遗产,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因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所以子女与父母之间都是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当去世一方生前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况下,他们都可以优先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至于去世一方的债务需不需要继承人偿还的问题,要看具体的情况。

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假如被继承人在生前还留有债务没有还清的情况下,那么继承人首先需要用遗产清偿债务,只有当遗产清偿完债务之后,剩余的部分才能归继承人所有。但是假如债务大于遗产的数额,继承人也不需要再额外偿还多余的部分,因为偿还债务以继承的财产为限。

当然,假如继承人放弃了继承遗产,那么同时他也不需要有偿还的义务。

所以对于继承人是否需要偿还去世一方的债务问题,关键是要看继承人是否继承了遗产,而且继承遗产的数额的大小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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