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合同委托书谁留存_购买二手房房主父母可代签合同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14:48:41 人阅读
导读:房屋是可以委托给其他人出售的,也就是你所说的代理。对于购房者来说,买房肯定是不想要遇到纠纷的,所以判断代理能不能卖房,只看一个标准即可,就是代理有没有合法正规的...

房屋是可以委托给其他人出售的,也就是你所说的代理。

对于购房者来说,买房肯定是不想要遇到纠纷的,所以判断代理能不能卖房,只看一个标准即可,就是代理有没有合法正规的委托公证书。

委托公证书也是根据情况不同,有不同条款的,比如委托签合同、委托办理房贷、委托办理过户。在签合同时,购房者应看委托公证书上包含的条款,在确定无误的情况下再签合同。特别是收款方面的条款,首付款应该交给谁,如果委托里面不包含收款,那么首付款需要付给真正的房东。

这个是正常的,不用担心,正常程序没问题的话,放款就没影响。

签合同时只看了抵押合同

最好不好,除非二手房房主父母提供房主的授权委托书。

房产证办好后购房合同原件个人是会存留一份的,房屋购买合同为一式三份,销售方一份、购买方一份、房管局备案一份。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第十七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凭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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