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有旧伤还能伤残鉴定吗_在原有的旧伤上受伤能做伤残鉴定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2:08:40 人阅读
导读:一般是可以做的,但是鉴定结论是否对当事人有利是个未知数。第一种情况,旧伤是本来就有的,与本次交通事故无关。这种情况,当事人无法从交通事故获得本项赔偿。第二种情况...

一般是可以做的,但是鉴定结论是否对当事人有利是个未知数。

第一种情况,旧伤是本来就有的,与本次交通事故无关。这种情况,当事人无法从交通事故获得本项赔偿。

第二种情况,旧伤本来就有,但是因为本次交通事故加重 ,交通事故在伤情发作中有个参与度(例如50%)。则当事人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的50%。

第三种情况,有旧伤,但是交通事故造成了新伤 可以单独鉴定出伤残等级。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主张因为交通事故造成新伤的伤残赔偿金。

如果你再次受伤,也属于工伤情形,可以申请鉴定。如果不是工伤,是自己造成的,就不可以申请伤残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旧伤复发应当治疗。

人身损害受害人伤残鉴定之后,旧伤复发的,应当治疗。治疗费用在第一次鉴定之后,对方当事人赔偿了后续治疗费的,由受害者自己承担;对方当事人没有赔偿后续治疗费的,可以向对方主张。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3]20号

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有旧伤后又有新伤,如何做新伤的伤残鉴定,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旧伤后又有新伤的,新伤单独申请工伤认定并申请伤残鉴定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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