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或者监事。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该设立符合法定要求的组织机构,而法律规定了有限公司应该设不少于三人的监事会,如果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但也要设一至两名监事。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组成。 监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的执行董事、全权代理人或行为代理人不能同时担任公司监事会成员。若章程无特别规定,监事会核心职权是在重大业务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目的性以及经济性上对公司管理层予以监管,但监事会没有直接进行经营活动的权利。 监事会成员也应根据《股份有限公司法》对公司运营尽到谨慎注意义务。若因为监事会成员的原因而造成债务上的本可避免的错误或者监事会成员对于本可以告知和/或有行为义务却不作为,公司可以向监事会成员个人要求损害赔偿。
感谢您的邀请,公司的监事是公司治理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不能由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股东及财务人员担任。他主要是行使监督公司的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的职责,属于第三方监督者,具有独立性。他有如下职责
·有权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总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
·负责对各级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负责对各部门管理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负责对各驻外机构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有权对公司的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有权对公司发生的问题提出质疑;
·负责股东会决议交办其他重要工作;
·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主要职权
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管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或股东决议的董事,高管提出罢免建议;依法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费用由公司承担)等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根据我国2005年对《公司法》重新修订的内容,修订后的《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成员人数有了具体的规定,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会议每6个月召开1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从以上几点您可以了解到,监事的设置有其超然性,是第三方监督,其设立是为了维护大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他的设立不是挂名那么简单,如果是挂名那公司本身就不规范,一旦公司出了问题涉及到监事,你可能承受不了经济上法律上的损失,但在道义上你会受谴责!
希望能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