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机关有权没收_公安机关有权没收身份证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12:22:53 人阅读
导读:有权。《国家安全法》规定任何人都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第8条第二项和第六项规定:捏造、歪曲事实,发表、散布文字或者言论,或者制作、传...

  有权。  《国家安全法》规定任何人都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第8条第二项和第六项规定:捏造、歪曲事实,发表、散布文字或者言论,或者制作、传播音像制品,危害国家安全的;境外个人违反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擅自会见境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重大嫌疑的人,均属于《国家安全法》第四条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  《国家安全法》第30条规定:“境外人员违反本法的,可以限期离境或者驱逐出境。”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有权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境外人员驱逐出境。

没有这个权利。

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手机是你个人物品

即私产,没有任何人可以没收

但是你要去接受教育

就要遵守教育的规则:即不要伤害自己的学习,也不要影响别人

所以老师可以折腾个个人物品存放箱,相当于什么丰巢等寄存个人物品有自己钥匙的箱子

上课时间就不要玩了,要是自己不想学习就打瞌睡吧

我特别讨厌老师的愚蠢骚操作,我五年级时老看红楼梦,被撕了三本,关键是还都是我借的

后来我看见红楼梦就恶心

谁敢说红楼梦的好话

请互黑吧

老私没有任何权利去欺负孩子

只有权引导他们学会遵守规则

帮助他们理解知识,理解自己

做不到的老师,请到十八层地狱去吧

那里不缺少恶魔

会收手机的老师,必然本来就是恶棍

谢谢邀请!

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只有暂扣物品的权利,而没有直接没收的权利。

只有在治安案件中,公安才可以直接对非法所得进行没收,然后依法进行处置。

因此,公安机关在法院判决之前,对当事人财物的处置,只能是暂扣,然后待根据案件的处理情况,对财物进行处置,该返还的返还,该上缴国库的上缴国库。


法院判决,会对暂扣的财物进行处置。

比如,你涉及刑事案件被抓,你的手机、电脑和其他作案工具或者涉案物品,事先会被公安机关查扣,但查扣不等于没收。

只有等法院判决,你的手机、电脑、作案工具等没收,依法上缴国库,公安机关根据法院判决,对这些没收物品进行处置。


如果不在法院判决处以没收的财物,事先暂扣的,可以去办案单位,要求予以返还。

公安机关有权没收犯罪嫌疑人非法持有的财产、危险物品(如毒品、易燃易爆物品等)、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密文件等。

犯罪嫌疑人在汽车租赁公司所承租的汽车不属于犯罪嫌疑人的非法持有财产,犯罪嫌疑人通过合法程序得到公司所承租的汽车,所以,公安部门没有权力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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