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预售证卖房如何退_买到没有预售证的房产该如何退款?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10:08:09 人阅读
导读: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不得销售,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若开发商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证的事实,你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不得销售,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若开发商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证的事实,你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若协商不成,你可向法院起诉,也可向主管部门投诉其违法行为。

如果是期房的话,可以直接找开发商退款,期房没有预售证销售是不合法的,开发商没有理由不退款。如果遇到不肯退款的开发商可以到相关部门投诉,让相关部门介入,退款应该是没问题的。


我们在买期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查看开发商的相关证件是否齐全,在证件没有齐全的情况下轻易购房可能会造成没必要的损失。证件不齐全的项目后面可能会烂尾,开发商跑路,或者是违建项目等。在海南陵水2019年就有较大的项目因是违建而被拆除,这种情况损失最大的还是购房者自己,所以一定要注意这方面的信息。


其实现在楼市有很多项目没有预售证就开始收钱的,一般都会以认筹的名义收款。开发商也会解释认筹就相当于一个意向金,如果拿到预售证开盘后没有买到房子认筹款是可退的。其实在没有预售证的情况下,收钱也是属于违规的。


当然有些开发商还会有其他方面的违规操作,购房时都得多注意。比如开发商的夸大宣传,很多人购房都是到售楼部听售楼员分析项目,可能售楼员说得天花乱坠,有的人就会深信而冲动购房,等冷静下来后自己去了解情况发现完全不是一回事,这时候再后悔就比较麻烦了。因此购房的时候一定要想清楚,自己要了解清楚实际情况再考虑是否入手。这样购房后悔的概率就会大大下降。不经过实际考擦,交房后跟你预期的可能就会有很大的差距,从而又导致了交房后的“房闹”事件。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因此,与开发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维护合法权益。可以起诉到法院,主张合同无效,要求退还已交房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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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没有预售许可证,不想买了,定金可以退,也必须退。因为开发商在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本身就是违法违规行为,所签订的认购书、认购协议一律无效。题主可以和开发商坦诚地交换意见,如果不给退,可以采取以下两点措施:一是向房地产主管部门举报开发商的违法销售行为;二是向媒体曝光,引起舆论关注。开发商心虚,自然不希望被处罚或者因舆论影响继续销售,基本会妥善处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预售商品房的,应按照第六十八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而《城市房地产经营开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进一步明确了处罚尺度,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的,除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外,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如果举报开发商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其损失还是比较大的,除了要停止销售,还要被没收违法所得及缴纳罚金。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认定无效,除非在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由于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销售、收取定金,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更不具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因此,买受人要求退还定金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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