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_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7:44:38 人阅读
导读: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深圳婚姻与财富律师根据实践经验,直接通俗的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按照目前的婚姻法有关规定,那么如果是在婚后的这个社保,这个养老保险是属于共同财产的。

如果婚后的这种商业保险呢?那么商业保险有一种是人身类型的保险,一般如果是有现金价值的话,那么这个现金价值是可以要求分割,那么如果是保险继续有效的话,那么在婚姻期间内已经缴纳的保险费金额也是可以主张补偿的。

还有一种投资理财型的保险,那么在实践中法院一般按照查明的事实,对当时的那个保险的现金价值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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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以互用和继承,这是一个有点意思的话题,仁者见仁,见者见智,大家可以来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

第一,社会医疗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我们要了解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第十一条的规定,

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十三条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根据这个规定,养老保险金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医药生活补助属于个人财产。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社会医疗保险,由于其保险的目的是看病就医,只有参保者生病或是住院治疗,才能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是具有实名性质的医疗保险,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属于参保者的个人财产。

第二,可以互用和继承吗?

医疗保险分为统筹基金部分和个人账户部分。统筹基金部分只有参保者本人住院,才能够按照相关的规定和药品目录,在限额范围内进行报销,其家庭成员因病住院时无法使用参保者的身份进行住院或是报销的,如果利用参保者的名义住院或报销,属于骗保行为,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所以从这个属性来看,医疗保险是不能共用和继承的;加之医疗保险有一定的时效性,即这个月参保,下个月才能使用,如果发生断保行为,则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也不具备继承的性质。但是医保的个人账户部分,就是我们医保卡里的钱,则是可以共用和继承的。因为个人账户采取的是实名制,使用时必须使用个人密码才能支付,如果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已有的资金其家人是可以通过密码进行使用的,也就是具有继承的性质。目前很多省份也出台了医保卡可以全家使用的规定,买药,门诊挂号和不涉及使用统筹基金范畴的,全家人都可以使用。

总之,由于社会医疗保险,具有时效性,有比较特殊的保险用途,总体上来说,统筹部分只有参保者生病住院才能使用,家庭成员无法使用,所以这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个人账户部分,使用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采用的是密码支付,家庭成员可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具有共同财产的性质,也可以继承和使用。

夫妻在结婚前,所有的个人的财产都是私有财产,而夫妻结婚之后,包括双方的工资收入在内所有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

你问到的彩礼钱,那是男方给女房家里的钱,也叫聘礼,那钱给了女方的家里,就是女方家里的私有财产了,也就是与男方没有一分钱的关系了,至于女方的家长把不把这彩礼钱给他们女儿,那是他们家里内部的事,如果女方的父母把彩礼钱给了他们的女儿,那彩礼钱也是他们女儿的私有财产,女方也就有权力去支配使用这个彩礼钱,这个彩礼钱也与男方没有一分钱的关系!

但是,如果女方把彩礼钱以嫁妆的形式带回了男方,那么这个带回来的嫁妆就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了!

婚礼上收到的份子钱,都是谁的同学谁的朋友就给谁的,也就是男方的同学朋友会把这份子钱给男方的,女方的同学朋友会把这份子钱给女方的,按道理说,给谁的,谁收到的都应当是谁的私有财产的!

但是,两个人结了婚,就是一家人了,如果结婚后再这么斤斤计较的话,再都把这份子钱都当成了个人的私有财产的话,那这个新婚的家庭可能就有点问题了,或者说是不太和谐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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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道理也不一定完全对,因为夫妻存续期间,共同收了共同受益,如果还没有到退休的年限,还要继续缴费,离婚后谈不上是共同财产,离婚前就退休了那应该有。

婚姻存续期间,如果没有特殊约定,两个人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而在婚姻存续期间支付的保费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购买的是长期的人身保险,会产生现金价值,现金价值就是退保的时候能退多少钱,所以现价价值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可以要求分割现金价值,现金价值一般会低于所交保费,如果不愿意解除合同失去保障,也可以保留保单并给予地方一些补偿。

如果投保人是夫妻双方之一,被保险人是孩子,一般是视作夫妻双方对于孩子的赠予,一般离婚的时候可以不分割。

配偶的社保、公积金、企业年金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活着的另一位有一半!剩下一半,属于死者,先看有无遗嘱,有遗嘱,按照遗嘱办理继承。无遗嘱指定继承人,需要按照继承法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均分配继承死者所有遗产,包括存款,住房等(婚后财产,死者有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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