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借条中是有必要写明还款日期的。若没有写明,债权人随时有权要求债务人在合理的时间内偿还借款。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的返还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十一条 【合同约定不明的补救】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这种有利是相对的。仅仅是指的在借条的诉讼时效方面是有利的。
1、约定了还款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的计算自约定的还款时间起,;
2、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条:依照《合同法》第206条,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据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满3年,也可以在认为债务人经济状况恶化,无力偿还欠款时随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因此,一些人认为,同样时间出具的借款合同,有无约定还款日期对当事人来说,无具体还款日期保护期限更长一些。
但是这个关于法律最长保护期20年的问题,这个期限是绝对的,不可延展。比如你2019年1月1日借出5万元,未约定还款期限,一直到2038年才想起来向出借人主张返还,但是诉讼时效就不会是2038年至2041年了,而是2038年至2039年。
因此看起来的有利是事无绝对的,诉讼期限短,正是法律督促你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而诉讼期限过长,可能会滋长怠慢情绪,怠于维护自己的权益,时限过长还容易造成一些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追索成本的增加及最终权益的缩水。
不写好!
不写归还日期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写归还日期就只能到借款期限届满后才能索要借款。
另外,不写可防止过诉讼时效的风险。
最好还是写还款日期对债权人有利,当然得根据借款人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