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逮捕通知书后多久能判刑_从收到逮捕通知书后多久能判?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9 15:22:06 人阅读
导读:如果是轻微的刑事案件,一般来讲半年左右会判决。如果是较重的罪,有可能会要1年左右才会判决。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

  如果是轻微的刑事案件,一般来讲半年左右会判决。如果是较重的罪,有可能会要1年左右才会判决。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同时,《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逮捕通知书》,送达被逮捕人家属或者单位。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  (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  (二)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其他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对没有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逮捕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从逮捕到判刑的时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那么需要说明的是,批捕之后还需要经过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也就是说,有可能案件是存在不起诉的情形,那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法院受理后至判决是有明确规定的。一般来说,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能够超过三个月。

这个问题,根据案情复杂程度,最短五六个月,最长的话可以十年以上。有的就是简单的盗窃案,用不了多长时间,有的牵扯多人、多起案子、多种罪名、多个地区,案情非常复杂,需要的时间就不好说了。

一般来说,第一阶段是在公安局进行的。

传唤是1天,拘留是最多37天,以后是立案侦查,有两个月期限;如果重大案件可延长一个月,复杂案件可以延长两个月,十年以上重罪的可以延长两个月,发现其他罪行的可以重新计算时间,共计7个月。

第二阶段是在检察院进行的。

审查起诉1.5个月。如果改变管辖范围的重新计算1.5个月。后边可能需要补充侦查,一个月期限。案情复杂的话,这种情况可能会有多次反复。

第三阶段是在法院进行的。

法院刑事一审一般情况三个月审结。如果重大案件可以延长三个月,还有可能进行补充侦查。

如果当事人提出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一般情况两个月审结,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

至于法院开庭是否通知家属,法律没有专门规定,但是开庭时间代理律师肯定是知道的,家属需要到庭旁听,可以咨询一下代理律师,或者咨询一下主审法官。


用两个案例说明问题。

1、青岛即墨武鑫(原籍沂水)2016年8月27日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一人重残,同日被刑事拘留,2017年6月9日作出一审刑事判决,2017年7月31日作出二审判决,从案发到判决生效,大约11个月时间。

2、呼格案真凶赵志红,1996年04月~2005年07月,赵志红在各地作案二十余起,多名女性惨遭强奸杀害,受害者中年龄最幼者仅12岁。

2005年,赵志红落网。

2015年4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上诉一案终审判决死刑立即执行。2019年7月30日,被执行死刑。

从逮捕到执行死刑共经历了14年,这应当是历时比较长的了。

案件不同法律规定时间也不同,一般情况收到逮捕通知书五个月左右能够判决。开庭时不专门通知家属,可以通知辩护人,这样就会得到开庭信息。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起诉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最后是到法院审判。审理是二审终审制,一审是在法院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 、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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