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追尾了有误工费吗_车被追尾怎么处理有误工费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5:04:22 人阅读
导读:谢谢邀请!你说的这个问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的赔偿项目如下:人生损害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营...

谢谢邀请!你说的这个问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的赔偿项目如下:人生损害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人身损害后果严重的,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你所说的这种案件没有人身损害,因此上述所列的项目很多也没有,比如医疗费和护理费,营养费等,但你就误工费和交通费而言,可以由交警或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然后向保险公司或当事人追偿,不能调解达成一致的,也可以经过相关的仲裁或司法诉讼确认损失,申请相关的赔偿或保险赔偿,当然可以要求相关的请求。

但愿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

谢邀请。

如果交警认定你追尾是全责的话,对方提出来要误工费是合理的,你必须得赔偿人家。

一般赔付误工费分两种,一种是有固定收入的,一种是没有固定收入的。你追尾的是出租车,车租车没有固定收入,每天的收入情况都不一样,怎么赔付?教你个办法。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看这个司机一个月总计能收入多少钱

,然后31天平均下来,单误了人家几天,你就赔几天的钱。比如这个出租车司机每月大约能收入8000元(毛收入),折合31天就是每天平均258元,如果是耽误了3天,就是258x3=774元,把零抹去,700元足够了。

当然,两人可以协商,对方要的数目你认为合理,直接赔给他就是了。

在中国,私家车必须记住,绝对要远离营运车辆,不仅仅只是出租车,只要是营运车辆,如果你有责,不管是全责还是次责,修车期间的停运损失你必须按责任认定比例赔偿,这个是法律规定的,不过营运损失是车主赔偿还是保险公司赔偿,暂时还不能准确回答,因为我是个双证齐全的网约车司机,疫情前在等红绿灯时被出租车追尾,三厢车变成两箱车了,修理了十天,一审法院判定保险公司赔偿我营运损失,现在保险公司不服在上诉,还没有开庭,等最后判决下来就知道这个营运损失是谁赔偿了,不过可以肯定,不是肇事方保险公司陪就是司机个人陪。提供的材料,1交警现场处罚决定书,2保单复印件,3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复印件,4车辆维修清单和维修发票,5收入证明,如果是网约车司机,就提供最近半年银行提款记录,6如果是新车,可以委托专责机构评估车辆折损的证明作为法庭要求另行赔偿的证明,7起诉书。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个复印3份,装订好,就可以提交事故地点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了。

误工费是给受害人赔偿的,如果受害人受伤无法工作可要误工费,至于车辆贬值费,法律上正要出台明确的规定是否要对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贬值损失应予赔偿。

一、交通事故车辆的贬值损失,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损害结果,系涉案交通违法行为直接造成的,二者之间明显具有侵权法意义的因果联系。

二、所谓车辆的贬值损失,从财产折旧的视角来观察,应特指涉案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损害性折旧”,不包括交通事故发生之前车辆正常使用过程中的使用性折旧。

三、权利人将损害性折旧性质的车辆贬值损失列入赔偿范围,如果能在举证期限内举出具有司法鉴定人资格的鉴定机构依法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且载明有关“车辆贬值损失”的确定性鉴定意见,应当认为已尽到《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举证责任。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而交通事故的车辆贬值损失,自当属于“财产权益损失”范畴应该不存疑义,为此,应依法予以赔偿。

五、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四大选项中并没有明确列出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车辆损害性折旧损失(即车辆贬值损失),但该条文的立法技巧采用的是例式列举的表述方式,并非将“财产损失”的范围限定在该四大列举选项之内,并没有明确排除交通事故当事人对车辆损害性折旧损失(即车辆贬值损失)索赔的民事权利。

六、《民法通则》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中属于民事基本法的地位,其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而具有民事责任基本法地位的《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也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由此可见,即使是作为最高司法审判机关的最高人民法院也无权以任何形式限制乃至剥夺交通事故当事人对车辆损害性折旧损失(即车辆贬值损失)索赔的民事权利。显而易见,最高人民法院网2016年3月4日《关于“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一文的观点有僭越违法之嫌。

七、纵观既往司法实践,全国各地法院已经出现很多对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判决赔偿的司法案例,也足以印证:人民法院 支持交通事故当事人有关具有损害性折旧性质的车辆贬值损失的赔偿请求,于情合理,于法有据。

原则上对方只会支付修车本身的费用,不会支付其他的附加费用,作为事故的受害方是可以向责任方提出车辆误工费索赔的,但是必须能够提供车辆因事故导致的直接损失证明。

最好走法律途径,让他告你,他需要举证,如果是合法网约车,法院就会给出相应的裁决,一般情况下不合法的占多数,所以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让他告你去!希望采纳!

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20多年,我来告诉你准确的答案。

虽然在法律上有相关的规定,对营运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营运损失可以在人民法院进行赔偿的申请,法院要采纳。但在目前的交通事故处理当中,绝大部分的营运车辆对营运损失这块儿是没有提出来,而且也不愿意在这个方面过于纠缠。


不纠缠的主要原因。

发生交通事故后,作为营运车辆都是非常着急的想进行营运。如果在营运损失费上过多的进行纠缠,容易造成民事赔偿的结束不了。虽然人民法院可以采纳停运损失费这一块的费用。但是目前在保险公司理赔上,一般情况下是不予理赔的。对营运损失费的停运主要还需要营运车驾驶员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营运损失的定性。

很多地方把营运损失定性为间接损失,并没有按直接损失来对待。这造成了保险公司在理赔的时候对营运损失的赔偿,很多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再加上营运损失的时间的定性问题上各地的标准还是不一样的。

有的地方是从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到车辆维修结束这个时间段。有的地方是车辆进入修理厂到修理厂修好时间来计算的。目前修理厂的零配件相对来说都是比较全的,在修理厂修车的时间相对来说比较短,营运损失整体是很少的。




如何降低营运损失?

很多驾驶员将营运损失主要想通过对方赔偿来解决我个人的观点。营运损失的这一部分其实还有另外一条途径,就是给自己的营运车辆上的保险数额高一点全一点。

1、比如说三者险,在一百万以上车,车辆损失险也要购买。发生交通事故后,只要对方知道你的车辆保险是全的,在民事赔偿的时候很容易达成协议。我们的营运车辆也能早一天的重新进入到营运状态,势必会降低我们的损失。

2、很多营运损失之所以延长的最关键的原因就是,营运车辆的保险比较低,在民事赔偿的时候,耽误的时间又很长。

3、选择修理厂的时候,有的修理厂在修理营运车的时候故意加长了维修时间,造成了营运车辆在维修期间耽误的时间也比较长。一定要选择一家正规的维修企业或者公司。




关于网约车的营运损失。

网约车的营运损失在目前你要准备的资料,相对来说要比普通的营运车辆起诉的难度要更大。如果损失不是很大的情况下,我建议你放弃这一块赔偿。因为你在上法院打官司的时间上。和自己获得的营运损失上是不成正比的。如果你要败诉的话,那就更亏了。




以上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个人看法,如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谢谢。

如果被追尾,并且对方全责或主责的情况下,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对方需要赔偿除车辆维修费用外,还需要赔偿误工费,私家车也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因此次事故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于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水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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