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己过户的_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过户费谁承担?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17:55:18 人阅读
导读:合同一旦被确认为无效,合同自始不成立,过户登记行为也是无效的,依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有权要求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还要承担违约责任。合...

合同一旦被确认为无效,合同自始不成立,过户登记行为也是无效的,依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有权要求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无效的话,是因为合同中哪一方的原因和行为造成该合同无效的,过户费就由该方来承担。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按各自的责任比例来分摊过户费用。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起诉确认合同无效即可

依我之见:就本案例房产合同是否是‘’无效‘’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返还,必须依据有效力的民事判决书或仲裁裁定书来依法确认该房产合同无效后,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房产返还。

一,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除诉前保全执行外),须向人民法院执行部门提供生效的民事判决或仲裁裁定,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执行部方可实施强制执行。而本案件中提问人仅仅叙述为‘’房产合同无效‘’,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返还因无效房产合同的房产,那么,该房产合同真的是‘’无效合同‘’吗?谁来确认该合同无效呢?

二,谁来依法确认该房产合同不效呢?根据我国民事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双方争议无法自行协商解决的,可依合同纠纷解决之约定条款依法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诉讼之约定…就本案例而言该房产合同是否无效应首先依合同约定就该房产合同的效力依法向合同纠纷处理的仲裁机构申请作出该合同效力的仲裁或民事判决或裁定,并待该仲裁或判决裁定生效来解决本案例的‘’合同无效‘’还是‘’有效‘’的问题。

三,通过上述法定的途径解决了本案例房产合同的‘’无效还是有效‘’的法律效力问题,并依据生效的仲裁或民事判决裁定法律文书,当事人再向人民法院执行部门申请‘’强制执行该房产返还‘’,也就顺理成章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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