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死亡后的财产分割_丈夫死后财产怎样分割?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9 22:55:08 人阅读
导读:不管从那个角度上来讲,都是可以分的。从继承关系上来说,配偶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父母为第三顺序继承人。现在你老公身故了,他的财产自然就变成遗产...

不管从那个角度上来讲,都是可以分的。从继承关系上来说,配偶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父母为第三顺序继承人。现在你老公身故了,他的财产自然就变成遗产了,同时他对父母也有赡养义务。所以有和你分财产的权利。这个根据你的描述帮你罗列的,希望帮到你。还有要看你老公是否有外债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您好!

我们先说一下财产分割的规则,再结合提出给出从财产信息说明一下具体如何分配。


财产分割的规则

这里所谈的“财产分割”,指的其实就是“继承”。

继承方式上,分为两种,进而影响财产分割:

  • 如果题主丈夫生前有合法有效遗嘱,那么他的遗产份额,将由指定的继承人全部继承。
  • 如果生前没有留下合法有效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执行:题主丈夫的遗产份额,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财产如何分割?

介绍之前,我们先做两个假设:

  • 没有遗嘱。即按照法定继承执行。
  • 题主丈夫的父母均已过世,其法定继承人包括了配偶、四个子女,合计五人。

注意,前述介绍中,我们一直在提一个词:“遗产份额”。具体到题主提到的“名下57万现金”,这并不足以说明这些钱的所有权。会有两种情况,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



情况(一):57万现金完全属于丈夫个人财产。

例如,是丈夫婚前的财产、是夫妻双方协议好属于丈夫个人的财产,等等。

这种情况下,57万全部作为遗产,由5个继承人平分,每个人继承11.4万元。

情况(二):57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情况下,丈夫的遗产份额为其中的一半儿,即28.5万元。这些钱,由5个继承人平分:

  • 妻子=28.5(自有份额)+28.5÷5(继承份额)=34.2万元。
  • 四个子女每人=28.5÷5=5.7万元。

当然,上述分割方式,是完全按照《民法典》或现行《继承法》的规定。最终如何分割,继承人之间可以相互协商。协商一致的,以协商结果为准。

感谢邀请。丈丈夫时候的赔偿款。在法律上不属于直接的遗产。属于对亲属的一个慰问金。可以参照遗产继承人进行分割。也就是说。参考丈夫继承人一范围。配偶子女和父母。都可以分割死亡赔偿款。并不是归妻子一个人所有。所以她这样阻止是没有道理的。

根据实际情况:意外事故无遗嘱,按法定继承来实施遗产继承因配偶未亡,共有财产未处理,所以先按照婚姻法等相关规定处理夫妻共有财产其中婚后财产毫无疑问是夫妻对分,把其中一半列为遗产(比如两辆车中的一辆)婚前财产依照实际情况,分配,比如婚前的房子,完全是男方买的直接列入遗产,婚后一起还贷的,部分列入共有财产处理完,把待分割遗产确定完后妻子、父母、儿子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理应平均分,没人四分之一,要是小孩未成年,小孩的分配额适当增加,大人中有无固定经济来源的,也要特别照顾一般来说,按“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在放弃一定财产继承的权利后(比如把例如遗产中的那两车的继承权都交给父母并给于一定的钱),房子的归属权和使用权是妻子和孩子的。毛算的话,妻子和小孩应该享有所有财产的20%左右

如果丈夫去世了,那么公婆的房产儿媳妇有权分割?

在一般情况下,因儿媳妇与公婆不存在抚养和被扶养关系,所以,儿媳不在法定继承之例,若丈夫去世了,公婆有财产继承,也是由其儿女代位继承。

当然,若做儿媳可拿出有效证据,证明其公婆生前的房产,完全是其与丈夫出资建造(或购买),做儿媳的是有权分割她应有的份额。′

若儿媳妇对公婆孝顺,赡养、侍俸公婆终老,是有权继承公婆遗产的,或公婆立有遗嘱,遗嘱中指定有儿媳妇份额,儿媳妇也可以得到她应有的份额。

男方去世后,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如果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谢邀。

我先从法律角度帮你梳理一下这个事情:

一、工厂是你和丈夫共同建立起来的,应当属于你和丈夫的共同财产;

二、您丈夫去世时,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做一次遗产分割。若你丈夫的父母当时均已过世且你们只有两个儿子,那么你丈夫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就是你和你的两个儿子,遗产分割顺序如下:1.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即分出一半来给你;2.剩下的一半就是你丈夫的遗产,由你和你的两个儿子平分。

你丈夫过世后,你没有按照上述顺序来处理。

现在面临的问题是:

一、你丈夫去世时,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无法查清,遗产也无法查清。

二、你将全部财产转移到你大儿子名下,存在被认定为赠与的法律风险。

三、如果当时财产转移的行为被认定为赠与,因你代为处置了你小儿子应当继承的部分,这一部分在法律上无效,你小儿子可以要回来,但面临的问题是无法查清数额。

四、自全部财产转移到大儿子名下之日起,如果当时你大儿子已经结婚,所有财产都存在被认定为你大儿子和大儿媳的共同财产的法律风险。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你大儿子毕竟是你儿子,现在要分家了,建议你直接和大儿子协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可以做一点让步,但不能不分钱。

如果要打官司的话,真的不好处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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