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013年3月,开了一张叫“购房认购金”的收据,这段时间的钱是可以退的,不过已经过去了,你现在很被动,开发商为什么没有在3月份或12月24日以前要求你们交首付签合同?就是因为他们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没有拿到手,所以他们不能收你们的首付款和签订购房合同,还怕你们会退房,所以之前写的就是购房认购金的名义,实际上就是诚意金,是可以退的,只是刚开始的时候你还没有想这要退房,现在开发商指定是已经把五证拿到手了,所以你现在真的很被动!不过你可以拒交首付款,并要求开发商退还你的购房认购金,关键看好两个日期:1,开发商给你开具购房认购金的收据的日期;2,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批下来的时间》只要1的时间早于2,你就可以据理力争,开发商若扣你的20%的违约金,直接找律师事务所的人咨询就好!你还是可以全额退款的。
关键看认购书的内容。就你的状态而言,首先需要确定的是,开发商是否已经获得了预售许可,如果没有,那么原则上这时签署的认购书所涉及的款项一般都是可以退的。如果开发商尚未获得预售许可,那么恐怕你认购书上的款项就属于定金范畴,因此你就需要看看对于预售合同(尤其是补充协议)中是否有你不可接受的条款,以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具体可以和当地律师沟通。
几乎每家房地产公司都会有交了定金后来买家不想买的情况发生,这种情况的处理结果有退、也有不退。
签认购书并交了定金后,房子又不想要了,俗称“挞定”。对于挞定,认购书上都会标明不退的。我就不展开论述法律依据了。我这里提供几条挞定后,能把定金要回来的思路:1. 找出标的不能销售的证据。签订认购书时,销售现场有没有公示相关的预售许可证、合同范本、价格,如果没有就是违反规定的,他们不仅得退、还得赔。2. 找到下家。这种情况对于房地产公司没有实际损失,通常他们是乐意这么做的。3. 找关系。如果你有该房地产项目地税专管员、科长、局长的关系,只他们需要一个电话,定金立马能转账给你。4. 死皮耐脸。天天到销售部门闹(千万别砸东西),影响他们的销售。这个方法能拿回定金的可能较低,毕竟房地产公司养着的法务部也不是吃素的。
订金要回,定金则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