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负什么法律责任_工地出事安全员需要负的责任?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06:40:29 人阅读
导读:主要责任,是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造成死亡的驾驶员车辆所有人和保险公司负责赔偿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主要有:(1)如果住院治...

主要责任,是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造成死亡的 驾驶员 车辆所有人 和保险公司 负责赔偿 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主要有:   (1)如果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交通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2)没有住院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交通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车辆所有人赔偿。 驾驶员负责刑事责任必须是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情况下

项目经理与技术总工负直接领导责任。安全员只负监督责任。安全员最多是违法,不会受到刑事惩罚。

如果安全资料不齐、防护不到位这些都是一些次要条件,包括证件不在身边,关键是人在不在岗,是否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如果这些为否,即便是非安全责任事故,安全员也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1、安全员有一定的责任,但是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2、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3.按照事故的等级划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应根据其安全员的工作职责范围来确定所承担的责任。 每个单位安全员的具体职责有所不同,总的来说如果安全员已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已尽职尽责),就不应承担责任;工作职责就是他的责任,未做到就应负管理不到位责任。

不一定。

目前在安全生产领域执行的是责任制管理,就是说一级一级有明确的安全责任人,安全员不是安全责任人,但是法规规定了安全员应承担的一些管理职责,也就是说安全员在安全管理上有一定的管理责任。

如果安全员履行了相应的管理职责,所有的履职证明都健全的话,那么出了事故也不应该承担责任,而安全责任人一定要承担责任,因为安全责任是不能转嫁的。

当然,实际当中有很多安全员当了背锅侠,这是源于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不足,希望社会随着越来越发展会不断清晰安全员与安全责任人的管理责任吧!

发生安全事故,安全员是否负刑事责任,要看具体情况,具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七条及刑法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七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以外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看了那么多评论,我简单给你们科普一下:安全员也好,施工员也好,工地上都是打酱油的,权利都在主办级别以上的人物手中。同里,出了安全事故,区区一个安全员,无非就背背书而已,担责任的是项目经理和安全工程师。就工作强度而言,安全员比施工员清闲,但施工员平时可能会得到小恩小惠,安全员基本为零。喜欢的点赞,不喜欢的不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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