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处罚法定原则主要包括三层含义:
1)法无明文规定不罚,即行政处罚必须依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
2)行政处罚原则上是由行政机关实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原则上只能由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实施,但行政处罚法也规定了两种例外——经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也可以行使行政处罚权;3)行政处罚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适用法律正确”,即案件的法律适用依据准确。
对于法律适用要按照《立法法》的规定,遵循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适法原则。应当注意的是,所谓的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和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是在法律矛盾冲突的情况下适用,如果没有矛盾冲突完全可以适用下位法或者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一般指违法行为发生时在新法颁布实施前,对其查处程序适用新法,实体适用旧法,而对于发生在新法之后的违法行为,不管是程序还是实体都应当适用新法而不是旧法。
其次,法律依据要具体到“条、款、项、目”,不存在应该用该条款(项目)而用了它条款(项目)。反之,则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常见的错误:适用已经失效或者尚未生效的依据进行处罚、应当适用上位法却适用了下位法、引用法律条款错误、遗漏法律条款或者适用法律条款不具体不规范、适用依据进行处罚时违背一事不再罚原则,等。
行政处罚是国家惩罚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经常使用的强制手段和手法,涉及和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多方面的权利和利益。为了克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防止和纠正行政处罚的滥用,行政处罚实行法定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在邢法上讲,就是“罪刑法定”,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依法进行,这需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一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只有法律明文规定应于行政处罚的才受处罚,否则不受处罚,这里所说的法律包括还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这是对行政处罚的设定。
二是行政处罚设定权只能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包括行政主管机关,法律、法规、援权组织以及行政机关的委托组织等。三是行政处罚适用,必须严格依据有关行政违法构成的实体法和适用行政处罚的程序法进行,否则,行政处罚无效。遵循这个含义,在处罚中须先查明违法事实,二要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等。
行政处罚法原则
具体劳动在商品生产中的作用_生产商品的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