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孩子的户口怎么入_我离婚了孩子怎么上户口?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09:56:39 人阅读
导读:咨询问题您好,我是河北的,十年前嫁到安徽,后来离婚了,孩子户口在安徽,孩子也在安徽上了几年学,现在接回来河北了。孩子的父亲常年没有尽过监护人的责任,孩子在安徽都...

咨询问题

您好,我是河北的,十年前嫁到安徽,后来离婚了,孩子户口在安徽,孩子也在安徽上了几年学,现在接回来河北了。

孩子的父亲常年没有尽过监护人的责任,孩子在安徽都是爷爷带,现在孩子想回来了,不想回安徽了,但是户口男方家不给,还敲诈说要十万块钱。

我不知道该怎么做了,孩子下半年不转户口对上学来讲很麻烦,请您给分析一下,有什么别的办法没?离婚协议上写的是孩子可以自由选择跟谁。

律师解答

去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自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那么抚养权变更会充分考虑子女意见,至于你说对方未尽抚养义务,如果你能拿出证据对你来说也是有力的。

如果法院判决抚养权归你,拿着判决就可以变更户口了。

(摘自律师说2017年5月24日咨询解答)

律师点评延伸:

离婚后户口迁移问题是离婚案件的难点。户口与入学、就业等事项都密切相关,子女户口迁至直接抚养方处,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然而,现实中,夫妻感情破裂以及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的分歧,导致很多父母不能理性地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思考问题,甚至以阻挠孩子户口迁移来惩罚对方。

限于目前的户口管理规定以及法院的受案范围,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以户口迁移为诉讼请求的侵权案件,当事人通常只能寻求公安管理部门的帮助。公安部曾在公治[2009]459号批复中作出指示,为保障公民依法使用居民户口簿的权利,对于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且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因此,在遇到本案类似情况时,应先去派出所请求民警协助,无法说服家庭成员的,再根据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提出申请。

此外,建议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为了防范将来户口迁移中可能遇到的麻烦,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在办理完毕离婚协议手续的一段时间内,将子女户口迁至直接抚养方,另一方应积极配合。因一方不配合而导致子女迁户不成的,应支付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赔偿。这样,在另一方不履行协议时,直接抚养方起诉请求法院执行就有了法律依据。


司法规定子女抚养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对于哺乳期内(2周岁为法定期限)的子女随母亲抚养为原则,但是以下情况除外: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母亲有抚养能力却不尽抚养义务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共同生活的。4、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子女可随父方生活,但必须以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为前提。

  二、对于2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应优先考虑以下情况: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如果双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

  三、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发生争执的,应征询子女的意见。但应考虑孩子毕竟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认识和判断能力有限,如有确切证据证明孩子的选择明显不利于其健康成长的,法院可以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做出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裁判。

  四、在有利于子女抚养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以协商轮流抚养子女,但由于轮流抚养子女存在着不断改变生活环境的情况,可能带来不利因素,实践中较少采用。

孩子上户口与离婚没有太大的关系,只要出生手续齐全,由监护人直接去办理就行了,如果产生费用,有夫妻两人共担也是合理的。

一、离婚后户口迁移问题 1、迁出户口: 夫妻离婚后,户口可回迁至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离婚后的户口迁移,女方往往是迁出的一方,这并不妨碍户口迁移手续的进行。关于离婚户口迁移,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第10条和第19条都作了相关规定。其中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19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当然,各地关于离婚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办理会有不同的规定,如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和证明等,如果不清楚地方如何办理离婚户口迁移手续,亦可以到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2、另立门户: 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3、再婚后拖延: 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4、不迁出: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二、离婚后子女户口怎么解决? 1、离婚后,孩子户口的处理方法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结合实际审判经验,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也就是说,如果孩子归父或母一方抚养,直接抚养方需要把户口迁出的,孩子的户口页跟随迁出,如果直接抚养方户口不动的,那么孩子的户口就不需要迁出。 ‚如果子女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如果子女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办理户口的迁移。 ƒ鉴于目前所购房屋中部分有就近入学需求的,如果考虑子女日后求学所需,双方经协商子女户口可不迁出的,夫妻双方户口都登记在一个户口的,也可以考虑办理夫妻离婚分户手续,解决双方使用户口本的难题。 2、一方不配合子女迁户怎么办? 根据目前的户口管理规定以及法院的受案范围,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以户口迁移为诉讼请求的侵权案件,而是以归口公安机关管理为由,让当事人找公安管理部门解决。而公安机关的答复往往是此类请求不符合强迁的法律规定,由此导致当事人投诉无门。那么在离婚时,该如何防范和处理户口迁移问题呢? 第一,为人父母者要抛弃彼此之间的是非恩怨,减轻离婚本身就已经给子女造成的伤害,尽可能地从子女利益出发考虑问题,非直接抚养方积极配合直接抚养方到公安机关进行子女的户口迁移,给孩子将来的生活学习和发展提供便利。 第二,作为直接抚养方,为了防范将来户口迁移中可能遇到的麻烦,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在办理完毕离婚协议手续的一段时间内,将子女户口迁至直接抚养方,另一方应积极配合。因一方不配合而导致子女迁户不成的,应支付由此造成的不便补偿XX万元。这样,在另一方不履行协议时,直接抚养方起诉请求法院执行就有了法律依据。 第三,虽然说一般情况下,户口管理机关需要父母双方一致同意后方可办理迁户手续。但如果一方拒不配合办理,另一方可持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到自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联系办理迁至事宜,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会予以办理。 三、离婚后可以给孩子改姓吗? 我国《婚姻法》第16条规定是这样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81]法民字第11号)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因此,离婚后孩子改姓,不经过对方同意,抚养孩子一方是无权单独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对方也有权利起诉变更,到时候还得改过来。 1、离婚后孩子改姓,另一方不给抚养费等可以吗? 离婚后孩子改姓,另一方不给抚养费等可以吗?男方常常以此为要挟,不许孩子改姓,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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