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后的补偿款要纳税吗_政府收回土地给予的补偿款是否要缴税?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01:56:12 人阅读
导读:无需纳税。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

无需纳税。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根据新政策,补偿款要交税。部分税款由征地部门承担。

你好,不需要缴纳税款。征收补偿款与每个自然人工作收入有一定区别,征收土地是政府对失地农民的一种货币性质的补偿,并非其工作收入产生,因此征地补偿款不需要缴纳税款。

关注赵立冬律师,如有疑问请私信留言

以下通知对征地补偿款缴税问题有一定参考价值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和个人土地被国家征用取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有关营业税的批复国税函[2007]969号 2007.9.12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单位和个人因土地被国家征用取得的土地及不动产补偿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请示》(川地税发[2007]32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国家因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规划需要收回土地使用权,对于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来说是将土地使用权归还土地所有者。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的规定,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因此,对国家因公共利益或城市规划需要而收回单位和个人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标准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包括不动产)的补偿费不征收营业税。但所得税是要交的。

请参考:----------------------征地补偿款是不需要缴税的。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公司获得补偿,不征收“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管理处:企业如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应并入应纳税所得税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规定请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