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住宅权的行为包括什么_住宅权属于公民的什么权?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17:59:07 人阅读
导读:最主要要依据债权人对债务人所造成的影响和后果,结合债权人的“入住”所触犯法律的严重状况来评判。【参考立案标准】目前,可供大家参考的司法规定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人...

最主要要依据债权人对债务人所造成的影响和后果,结合债权人的“入住”所触犯法律的严重状况来评判。

【参考立案标准】目前,可供大家参考的司法规定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1989年11月30日发布)第6条第3款规定:“非法强行闯入他人的住宅,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经要求或教育仍不退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

2.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毁损、污损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3.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停尸闹事,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4.非法强行侵入并封闭他人住宅,致使他人无法居住的;

5.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 ”以上5种情况被当时最高人民检察院视为应予追究非法侵入住宅罪立案标准。

【目前评判标准】债权人为追债住进债务人家是否应予追究侵宅罪,可参考结合的评判因素为:

1.债权人入住的次数和持续时间,考虑公安机关对债权人进行治安处罚(警告/拘留)状况;

2.债权人侵宅对债务人居住安定影响程度,如债权人是否对债务人及其家人实施较严重伤害及是否造成债务人家庭财产较严重毁坏……;

3.债务人及家庭成员是否已出现较严重后果,如自杀,精神失常……;

等等。

此外,债务人对于债权人“入住”的直接反映——报警次数,可从侧面也能反应出:债务人对债权人行为的内向感受,及其被侵害状态。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的行为“入”而任之,并未频繁报警(债务人居住家庭成员也未出现严重后果),则事实上反应出债务人怠(疏)于其主张权利,在生活上并未造成其严重危害,此状况不应追究债权人非法侵宅刑事责任。

……

1、住宅权属于人身权,住宅不受侵犯属于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2、住宅不受侵犯是指公民居住、生活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公民的居住、私生活及个人家庭财产的保存,一般要在住宅中进行,有的公民还要在住宅中进行社会性的工作和劳动。

3、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

  公民的住宅权利不受侵犯是指公民起居的住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以保障公民的安定生活、正常工作和人身安全。  司法机关为执行任务,依法进入公民住宅或依法对公民住宅进行搜查是法律允许的。  【公民住宅权利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5条:犯非法搜查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机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此罪的,从重处罚。

侵犯住宅,是民事纠纷,还是构成刑事犯罪,关键要看造成了什么后果?如果后果严重,就是刑事犯罪,如果后果不严重,就是民事纠纷。《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构成要件

1, 犯罪主体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

2, 犯罪客体

对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犯罪客体,学理上存在较多争议,国内外主要有住宅权说、住

宅安宁权说和新住宅权说。住宅安宁是指住宅内家庭成员的生命、财产和身体没有受非法侵害的危险性。该观点认为,非法侵入住宅罪侵犯的是整个家庭住户安宁的生活状态,为国内的主流观点。本罪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住宅,何谓住宅,理论界的通说认为,住宅是指居民以休息、生活为目的的封闭的空间,只要具备上述结构和功能的空间都视为住宅,住宅所有权人是谁在所不问。

3, 犯罪主观要件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的,即行为人明知其侵入或继续停留在他人的住宅,违反居住者的意愿而积极侵入或消极不退出,有意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对他人住宅权的藐视。过失或者迷路误入他人住宅的,不构成本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有的基于报复而无理取闹,有的是滥用职权而逞威风,有的是为争夺房屋的所有权或者居住权,有的是为达到某种个人目的而向居住者施加压力等。无论哪种动机都不影响对本罪的成立。

4, 犯罪客观要件

侵犯他人住宅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这种行为可以表现为作为和不作为。未经居住者同意,没有正当理由而擅自闯入或秘密破门越墙侵入他人住宅的,属于作为的形成。无正当理由隐匿在他人住室内或先征得居住者同意而后居住者又要求其退出住宅而无故拒不退出的,属于不作为的形成。无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的形成,都不影响对本罪的认定。

1、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为宪法所确认的、公民与生俱来的 ,是不能为其他个体和公权力侵犯的权利。公民住宅不受侵犯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基本权利之一。

2、未经公民的允许,任何个人和单位均不可擅自进入,否则公民可以要求其退出,轻则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重则可以构成治安事件或者刑事犯罪。

3、但也有例外,那就是依照法律规定,比如公安部门依法侦查时可以未尽公民的许可而强行进入公民的住宅而不视为是一种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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