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价转让股权如何做账_股权转让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02:24:06 人阅读
导读:1、股权转让,没有发生溢价,不交个人所得税。2、股权转让时,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入账。借:实收资本--XX股东(转出方)贷:实收资本--XXX新股东3、...

1、股权转让,没有发生溢价,不交个人所得税。

2、股权转让时,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入账。

借:实收资本--XX股东(转出方)

贷:实收资本--XXX新股东

3、公司发生股权转让,要修改公司章程,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入账,会计分录:借:实收资本--原股东贷:实收资本--新股东股权转让款可以不通过公司账户。如果通过公司账户,

会计分录:

(1)新股东交款时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2)支付原股东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第二条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根据上述规定,不征收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包括:(九)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 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 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案例志新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有两个自然人股东A和B,其中自然人股东A出资600万元占公司60%的股份,自然人股东B出资400万元占公司40%的股份。现股东A拟将其持有的60%股权转让给甲投资公司,转让总价款3000万元,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转让前志新公司债权、债务,均由原股东承担。经查,志新公司账上“其他应付款”欠A股东1800万元,除此外无其他债权、债务。请问,此转让过程中,股东A应纳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志新公司和受让方甲公司该如何作账务处理?该公司会计这样处理:甲投资公司计入“长期股权投资”3000万元;志新公司账面“其他应付——A股东”1800万元不需要再支付;A股东收到股权转让收入3000万元。以上会计处理有问题吗?会带来哪些税务风险呢?分析首先看股东A。投资成本原始价值为600万元,本次转让持有的60%股权,个人所得税计税基础为600万元。收入3000万元中,有自己为志新公司之前生产经营垫资的1800万元,不应算投资成本,可算为自己债权的收回。A实质股权转让收入为3000-1800=1200(万元),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600=600(万元),应缴个人所得税600×20%=120(万元)。再看志新公司。原账面“其他应付款”欠有股东A债务1800万元,该债务在原股东A和新股东甲投资公司股权交易中,由甲投资公司在一揽子股权转让价款中支付,志新公司并未支付该笔欠款,账务不作处理,按照企业所得税精神,这部分应付未付款项算作其他收入,应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1800×25%=450(万元),志新公司凭空多缴纳450万元税款,能甘心吗?对于甲投资公司呢?看似出资3000万元,实际上其中有1800万元属于代志新公司支付自然人股东A的债务,剩余的1200万元才是真正的股权转让支出,因此,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3000万元,属于账务处理的瑕疵,再转让时,其投资成本未必能够获得税务机关的认可。其实,以上纳税风险,只需要在合同中明确是由甲投资公司代志新公司支付股东A的债务即可,或者改变为甲投资公司借款给志新公司,志新公司支付股东A债务。按后一种方式,则账务应作如下处理:志新公司借给甲公司1800万元,归还原股东A的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 1800万元贷:其他应付款——甲公司 1800万元借:其他应付款——A股东 1800万元贷:银行存款 1800万元志新公司借新债还旧债,回避了自身风险。股东股权转换,志新公司的账务处理为:借:实收资本——A 600万元贷:实收资本——甲公司 600万元需附的原始凭证包括:股权转让合同和股东会决议,甲公司超过600万元部分的支出与志新公司无关,无需作账务处理。甲投资公司计入投资成本1200万元,计入其他应收款1800万元,且作为扣缴义务人,应扣缴股东A的个人所得税,账务处理为:借:长期股权投资——志新公司 1200万元其他应收款——志新公司 1800万元贷:银行存款 2880万元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20万元需附原始凭证:股权转让协议、股东A收款收据、个人所得税计算表。解缴税款时: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20万元贷:银行存款120万元另外,对于甲公司和志新公司之间的1800万元往来款项,甲公司可以通过债转股消掉,也可以在未来志新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时返还。以上账务处理并未改变原股东A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甲投资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均为1200万元,志新公司不产生应付未付款,回避了企业所得税的涉税风险。

借:实收资本(或股本)—A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B因为对公司来说,股东间股权转让只是改变了投资者,因此只需要改变实收资本下的明细即可。不过如果原先用外币计量现在改用人民币,这中间若存在差额就要在上式的基础上计入“资本公积”。验资报告是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股权转让进行账务处理:

(1)受让方股款一次到位的公司会计处理。一种情况是受让方通过公司再支付给出让方股权款。股权转让交割,受让方汇入公司股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同时,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公司汇给出让方股款时,借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贷记“银行存款”。如果出让方为自然人,且转让股款大于出让方原实际出资额时,应注意转让方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公司应予代扣代交,借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贷记“银行存款”(转让股款——应交个人所得税)、“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转让股款-出让方原出资额)×20%税率].

另一种情况是受让方不通过公司直接支付给出让方的股权款。根据受让方的汇出凭证及出让方的汇入凭证与收据,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如果出让方为自然人,且转让股款大于出让方原实际出资额时,转让方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应由出让方自行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纳税申报。

(2)受让方股款分期到位的公司会计处理。一种情况是受让方通过公司再支付给出让方股权,当支付款小于50%股份转让协议价格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当支付款大于等于50%股份转让协议价值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同时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

1、接收投资单位 借:实收资本——出让人 贷:实收资本——受让人

2、出让股权单位 借:其他应收款——受让人 贷:长期投资—其他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 投资收益 (如果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

3、受让股权单位 借:长期投资—其他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 (股权面值) 营业外支出(折价购买,贷记投资收益) 贷:银行存

你好,我是【金销藕叶稀】,很高兴为你解答。1.借实收资本- A--60万 (前提是A的20%。如果是全部的20%,应为100万) 贷实收资本-B 60万需要的资料是双方的股权转让协议和支付凭证2、先做财务变更,再做工商变更。税务变更只需要在报表中披露就行了。3、法人变更先到工商办理,这个与股权变更无关。后到税务办理变更。4、可以不验资。但是为了办理变更时手续更简便以及其它涉及事项,重新出验资报告比较好。5、A转让股权时有溢价行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C应代扣找缴。(如果是全部资本的20%,则属于折价转让,不必做帐务处理。)更多专业的科普知识,欢迎关注我。如果喜欢我的回答,也请给我赞或转发,你们的鼓励,是支持我写下去的动力,谢谢大家。

1)公司注册资本不用变动,仍为50万元。

2)假如C各向A、B转让其持有股权的50%,则章程上A的实际出资额为30万元,B的实际出资额为20万元。如果A、B是企业,则按照增加的股本的原值入账,并按原值与实际受让股权付款额的差值调减资本公积。如果A、B是个人,A、B不存在记账问题。而被投资企业账务不需调整。

3)由于是折价转让,A、B、C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不需要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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