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1、如果有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是没有时限的;20多年了,当时应该没有工伤 认定书,现在想做劳动能力鉴定,资料也不全,做不了;2、建议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去做伤残鉴定,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工伤评残没有详细的规定时限。《工伤保险条例》.只是要求伤情稳定可以评残,再就没有具体规定,一般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就是说过了12个月应该评残。但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需延长的,停工留薪期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因此,如果经过鉴定延长停工留薪期,那么1年后可以鉴定。实际操作中,有的地方规定钢板取出后才可做鉴定等级。有的地方干脆是什么时候来申请鉴定都可。因此,你可以去申请鉴定。具体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鉴定中心)什么态度。
工伤已经一年可以评残,工伤评残没有规定时限。
根据法律规定,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是2个月,就是说过了12个月应该评残,如果经过鉴定延长停工留薪期,1年后可以鉴定。可以评残,工伤评残没有规定时限。
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就是说过了12个月应该评残,但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需延长的,停工留薪期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
如果经过鉴定延长停工留薪期,1年后可以鉴定。
一、工伤鉴定标准
残情定级后发给证件。
残情定级不实行“终身制”,劳动鉴定委员会必须对工伤致残人员定期进行复查,残情若有变化,等级应作相应变更。
工伤致残人员若要求进行鉴定,劳动鉴定委员会应随时给予鉴定。
二、鉴定程序
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
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
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
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