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永久转让协议合法吗_宅基地转让书怎么写?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4:33:21 人阅读
导读: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不能随便买卖,就因为宅基地所有权是村集体的,反过来讲,村集体的成员才有使用权,所以,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给本村集体有使用权但没有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不能随便买卖,就因为宅基地所有权是村集体的,反过来讲,村集体的成员才有使用权,所以,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给本村集体有使用权但没有宅基地的村民,出售给外村人和城市人就改变了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属性,所以,宅基地不能自由买卖。

宅基地的永久性使用权是建立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永久不变的条件下的。

也就是说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凭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获得,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并不是说这宅基地就永久是私人的,私人永久都只能使用,不能买卖,说白了,宅基地批准给农民是用来建房子居住的,不是批准给农民卖钱用的。作为农民身份不变条件下,只要你永久是本村村民,你就可以永久使用宅基地,你一但不使用了或者户口迁走了,不再是本村集体的一员了,要么只能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村有使用权但没有宅基地的村民,要么将宅基地使用权主动归还给村集体,不允许卖给外村人或城市人。根据中央一号文件规定,农民主动将宅基地归还给村集体的,可以依法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宅基地的长期使用权是建立在房屋产权上的。

也就是说有农村集体成员的身份就可以永久使用宅基地,农村集体成员的身份不在了,户口迁出村集体了,不在是本村村民了,虽然宅基地使用权没有了,但原来建在宅基地上的房产还是属于私人所有,按地随房走,房子在宅基地就在,房子完好的条件下,不影响宅基地使用,一但房子不在了,宅基地使用权就是村集体的了,房屋存在的条件下可以长期占用宅基地,但不代表房屋的主人有宅基地使用权,所以户口迁出本村集体的老房子不能推倒重建,将农村老房子卖给本村没有宅基地的村民是可以的,但将农村老房子卖给外村人或者城市人,外村人或者城市人都无权申请宅基地翻建老房子。

综上所述,房屋谁都可以居住,本村人可以住,外村人可以居住,城市人也可以居住,但宅基地只有本村村民才有建设使用权,非本村村民不能在本村集体申请宅基地建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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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转让自有宅基地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这个问题,提得有点严肃了。我们通常说违法犯罪,其实违法和犯罪不是一个概念,普通的违法构不成犯罪,只有较严重的违法,按照刑法可以受到刑事处理的,才构成犯罪。

对于农民转让自有宅基地这个提法,多少有点不妥,因为农村宅基地不是农民自有的,农民依法取得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即使农民祖上留下的宅基地,在1962年人民公社六十条颁布以后,其所有权也收归了村集体,也就是说,从那以后我国实行了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农村的土地都成为农村集体所有。

起码在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以前,农村的宅基地管理政策是比较松的,不管是申请来的,还是祖上留下来的,从没有人考虑到其所有权是村集体的,所以当时农村的房屋也是可以随意买卖和转让的。不过后来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越来越紧,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继颁布实施,农民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拥有再也不那么简单了,申请来的宅基地如果转让或者卖掉,就无法重新申请宅基地了。

但是,不管宅基地管理政策如何紧,农村里转让或者卖掉自家合法取得的宅基地,都构不成犯罪,只不过有时候属于违法,不受法律保护罢了。我们知道,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只限于本集体经济以内的成员,而有些宅基地的使用权又要执行地随房走的政策,比如非农业子女依法承包的农村房产。为了杜绝不合理的地随房地,国家规定非农业人口和非本农村集体经济以内的成员,不允许在本农村集体经济内购买房子翻建。

通常情况下,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只可以转让或者卖给本集经济内达不到一户一宅标准的农民,并且需要经过村委会同意的见证。如果卖给一户多宅的农民,或者卖给外村村民甚至城市人口,这就违背了宅基地管理办法,无法进行过户,也不受法律保护,在遇有纠纷时,只能宣布买卖合同无效。但是,目前来说,这些不合规定的买卖行为,虽然违法或者违章,并不构成犯罪,因为我国目前的刑法中尚没有一条对此行为进行定罪量刑。

也许正因为国家对农村非法转让和买卖宅基地的行为处理力度不够,现在农村中变相买卖宅基地的行为还有定程度的存在,不少城市人用农村亲戚朋友顶名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不过户,只是居住使用,也没有人去处理或者没收。

农村宅基地的买卖国家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只能卖给本村没有宅基地并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不能卖给非本集体组织的其他人。否则不予过户。可见,宅基地转让合同应当是同村人员,内容不违法,签字或者盖章以后就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国家的政策,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宅基地的转让协议是一种交易合同,有效的协议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标题可写为: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内容主要有:

1、转让方姓名,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

2、受让方姓名,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

3、房基地面积,坐落,四至,地上物名称、数量,状况。

4、写明经过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署。5、交易总价,给款方式,币种。

一次性付清的一定要注明笔下两清。

分期付款的,要写明付款时间和数量。

6、四邻姓名,中间人姓名,见证人姓名。四邻在四至相关处画押。

7、合同生效的日期和先决条件。

8、反悔条件和违约处置。

9、本合同一式三份,交易双方各存一份,交村委会一份。

10、交易双方、中间人、见证人,四邻签名并画押。

11、合同订立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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