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_北京市对老年代步车有什么规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8:26:00 人阅读
导读:答北京对老年代步车的规定,从非机动车管理部门了解到,目前,老年代步车不准上牌,不准上路行驶,有关政策正在研讨中。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除非是在非机动车道一侧有停车...

答北京对老年代步车的规定,从非机动车管理部门了解到,目前,老年代步车不准上牌,不准上路行驶,有关政策正在研讨中。

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除非是在非机动车道一侧有停车位的;在非机车道一侧有出入口的;紧急避险或有故障车辆过不去的;临时借用道行驶的。除这几种情况,机动车都不准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否则按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一次记2分,罚款200元(各地有所差别)。由此看来,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属于违法行为。

而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应当靠右侧通行,违者也将罚款50元以上,拒绝缴纳罚款可以扣留非机动车,可见,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也是违法行为。

现实生活中,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相对于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要比非机动车要重的多,这不禁是因为机动车的速度快,体积大,造成的危险加重,更是对机动车的监管力度比非机动车更高、更严,不但有地面交警执法,更有监控摄像头监视,插翘难逃。而非机动只要在机动车道不影响机动车通行,监控摄像头不照,地面交警不管,这就形成了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管的严,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相对较宽松的表面印象,实际上都是违反《道路交通法》的行为。

《道路交通法》明确规定,各行其道,是有他一定道理的,是减少交通事故比例的有效措施,道路交通参与者且不可抱着侥幸心理,我行我素,以免不遵守各行其道的规定而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悔之晚矣!

法冶治国,长治久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就是冷冰冰的钢板,不要习惯于给法律揉点人情,过多解释。

不要有‘伤者就有理,’‘俺的驾驶证凭什么给你交警看,”等……。法律意识淡薄的习惯性的思维。

让人们养成尊法,法守,畏法的习惯。让守法者无忧,违法者担责。

创造安全有序的交通大环境。

形成遵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另多说一句,古代未受过教育的人很多,守法有德的良民更多。


各地区处理方式是不一样的,理论上超标电动车将会纳入机动车范畴,所以骑行超标车应该持有轻便摩托车驾照。时速不超过50km/h,电机额定功率不大于4kw,内燃机排量不大于50ml,既定义为轻便摩托车。此类车型只需要考取F驾照即可,18-70周岁都可以考取,而且70岁之前不需要体检。
其实考取F驾照并不困难,比起汽车驾照要简单多了。基本上会用手机,懂得操作鼠标,能熟练骑行的朋友们都可以通过的,报名费考试费一般不会超过700元。
科目一理论考试、科目二实践操作、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科目四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年轻人考试没有压力,基本一遍过。只有老年人不会用手机不会用电脑会有一定困难。
其实4月15日只是新规的实施日期,对于超标电动车各地都会有一个过渡期。过渡期内的电动车可以继续使用的,过渡期结束后自然就不能在继续骑行了!例如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电动车5年过渡期就比较人性化。具体内容如下:

4月15日开始,对符合新标准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4月14日前已经注册登记的旧标准电动自行车继续使用原来的号牌;对在用的未纳入我省旧标准产品备案目录内又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记录车辆及所有人相关信息后,发放临时信息牌,实行过渡期管理,由各地设置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限,过渡期满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驶。对未登记上牌,未按地方规定领取临时信息牌以及过渡期后仍上路通行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依法处罚。

例如对不符合新规的电动自行车,采集记录车辆信息、车辆所有人信息后发放一个临时信息牌,过渡期内可以上路骑行,按照电动自行车处理。这就比较人性化了,超标车并没有一刀切,而是允许在过渡期内继续行驶,民众损失可以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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