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_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0:22:33 人阅读
导读: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在我国,民事立法确认民事法律行为可采用的形式包括:明示形式和默示形式两大类。1、明示形式所谓明示形式就是行为人用积极的、直接的、明确的方式表达...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在我国,民事立法确认民事法律行为可采用的形式包括:明示形式和默示形式两大类。1、明示形式所谓明示形式就是行为人用积极的、直接的、明确的方式表达其内部意思于外部,具体包括用言语进行表达内心意思的口头形式;用文字表达内心意思的书面形式及其他形式,所谓其他形式具体可表现为视听资料形式和须经特定主管机关履行特定手续的特殊书面形式,诸如公证、审核批准、登记等。

您好,这里是【法妞问答】为您解答:民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而实施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行为,即民事表意行为。民事行为的效力状态是指民事行为成立之后能否引起行为人意思表示内容所追求的民事法律效果的不同状态,其效力状态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有效、无效、可变更可撤销、效力待定、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等。

《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严格称谓是“法律行为”,中国民法称民事法律行为。公民或法人(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或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民事法律行为特征:

(1) 民事法律行为是人为的法律事实

(2) 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表意行为

(3)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述为要素

(4)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1)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

(2)有偿法律行为与无偿法律行为

(3)诺成性法律行为与实践性法律行为

(4)要式法律行为与不要式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1、口头形式。2、书面形式。3、视听资料形式。4、默示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为一独立的概念,并且其实质为合法行为,但在实际中,民事行为不必然合法,因此,我国民法创制了上一位阶的概念--民事行为。

区分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才能理解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后因构成要件的瑕疵而引起的无效、可撤销以及效力待定。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即民事法律行为的存在,但不意味着民事法律行为会产生相应的效力。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即民事法律行为发生其应有的效力,具体而言,就是发生当事人意思表示所希望的后果。


例如,甲乙订立合同,当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时,即意味着合同的存在,但只有使合同产生效力,即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才能发生当事人订立合同所要达到的目的。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需要具备三个条件:当事人、意思表示、标的

在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后生效前,会出现一些阻却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效力的事由,其后果包括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瑕疵可归结于其构成要件的瑕疵。

1、主体瑕疵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效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行为 效力待定

(3)无权代理

——效力待定

2、内容瑕疵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

(2)违背公序良俗

——无效

3、意思表示瑕疵

(1)意思表示不真实

【1】有意的不真实

真意保留:原则上有效,但相对人知道非其真意的无效

通谋虚伪表示:无效

恶意串通:无效

【2】无意的不一致

重大误解:可撤销

(2)意思表示不自由

【1】欺诈:可撤销

【2】胁迫:可撤销

【3】显示公平:可撤销


因此,当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三个要件都符合法律规定时,民事法律行为才能产生应由的效力,实现当事人意思表示所要达到的目的。

1、2、3、4都是。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采用的形式包括:明示形式和默示形式两大类。明示形式就是行为人用积极的、直接的、明确的方式表达其内部意思于外部,具体包括用言语进行表达内心意思的口头形式,即口头形式;用文字表达内心意思的书面形式及其他形式,即书面形式;其他形式具体可表现为视听资料形式和须经特定主管机关履行特定手续的特殊书面形式,诸如公证、审核批准、登记等。默示形式是指不依赖语言或文字等明示形式,而通过某种事实即可推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形式。行为人虽然并没有作出明示的意思表示,但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认定行为人的某种客观事实状态就是表达同意进行民事活动的意思。法律对民事法律行为的默示形式是有严格限定的。只有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认定行为人以默示的形式表示其意思。

  符合法律要求的口头形式负法律责任。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下列形式:

  一是口头形式。即行为人用口头语言进行意思表示的形式,包括当面交谈和电话洽谈等直接对话方式,也包括托人带口信等。凡是法律不要求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的法律行为,都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进行。口头形式简便易行,直接迅速,但又因没有文字根据而缺乏客观记载,不便于调查取证。因此,这种形式一般适用于数额不大或者可及时清结的民事法律行为,而不宜适用于数额较大,内容复杂,非即时可清结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是书面形式。即行为人用文字进行意思表示的形式。这种形式根据确凿,客观外形明显,易于查证,对于稳定经济关系,防止争议和解决纠纷都有积极作用。因此,标的数额较大,不能即时清结的民事法律行为应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行为具有以下三个特征:第一,法律性。法律行为是法的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意义、可以用法律进行评价的人的行为,由此区别于一般的社会行为。第二,社会性。法律行为作为人的活动,具有社会性的特征,法律行为并不是一种孤立的行为,而是其他社会行为的一种形式或一个方面。第三,法律行为是能够为人的意志所支配的行为,具有意志性。法律行为是人所实施的行为,受人的意志所支配。反应了人们对一定的社会价值的认同,一定利益和行为结果的追求以及一定的活动方式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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