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发生交通事故交警扣车时间管理规定如下:
1、除无证、无牌等违法情形,或者为检验鉴定需要外,交警无权扣留交通事故车辆。
2、因检验鉴定扣留机动车时限如下:现场调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委托;检验机构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结束鉴定,超过20个工作日需报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最长不超过60日;接到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如有异议,需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县级公安交警部门批准后另行委托检验机构复检,复检以一次为限。
3、检验结果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交警必须通知当事人领车。
看了很多回答,很少有人说出一个完整的标准答案。我真的是很纳闷,这些朋友就不能认认真真的,负责任的回答问题吗?现在我来回答一下你的问题,虽然不敢保证一点偏差没有,但是一定会基本正确。希望对你和朋友们能有所帮助!
如果出现一般事故扣车,你正常去办理手续很快就可以提车。如果是那种需要检测车辆的事故,按规定扣车之日起三天之内要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时间最多不超过二十天,检测结束后五天内要通知车主提车!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最多二十八天必须归还你车辆!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交通部门可以像上级部门申请延长扣车检测时间。这个时间最多可以延长三十天,也就是说碰到这种情况最多五十八天,也会通知你结果,让你提取车辆。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检测结果出来以后,事故双方的其中一方对检测结果不认同的。那么需要重新找检测机构做二次检测(最多检测两次)!这种情况就需要按规定延长扣车时间,最多延长二十八天。
通过我的以上介绍你应该明白。多数情况下二十八天内是可以提车的。极特殊的情况下总扣车时间也不会超过九十天。同时要提醒一下各位朋友,扣车期间交通部门没有任何理由向车主收取任何费用,车主是不需要掏一分钱的。包括什么停车费、检测费等等!
希望我的回答对朋友们能有所帮助!
我是宋于木,希望大家多多关注,谢谢!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一般情况,检验、鉴定结论确定时间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28日左右。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要扣车的,扣车的目的是进行车辆检验,检验完毕,如果对方没有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就可以取回车了。 一,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二,根据《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交警有权扣押事故车辆,最多不超过60天。
对于交通事故的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的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
为了进一步规范交通事故车辆扣留行为,《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2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
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
同时,《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9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进行。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可见,正常的事故车辆被扣留的时间应该为30天以内,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至40天。
需要明确的是,这个时限仅仅是针对事故车辆而言的,如果事故车辆还存在无牌、无证、达到报废标准或者未投保强制保险等其他违法行为,则应该按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一、关于扣车的依据。
如果你没有其他的违法行为,单纯的道路交通事故,扣车的理由只有一个。就是因为查明事故原因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
二、购车时间的长短。
扣车的时间当然一般情况下是以检验鉴定的结果确定后为准。第1种情况就是第1次检验鉴定完成后,将检验鉴定的结果送达给当事人各方,各方均未提出重新检验鉴定。那么这个检验鉴定结果生效,扣车的法定理由就消失了。
如果第1次检验鉴定结果出来以后,有一方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那么就要再重新检验鉴定的结果出来以后。一般就可以放车了。一般是不支持第3次检验鉴定的。
三、要搞清楚扣车的真实理由。
有时候交通事故扣车也有可能是因为你车有其他扣车的违法行为引起的。比如说没有购买第三者责任强制险,再比如说你的车涉及到改型等等情况。
四、不得因事故未得到赔偿而扣车。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因为履行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以当事人未履行行政处罚而扣采取强制措施。同样的,事故的赔偿处于民事纠纷,如果一方不履行,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事故认定部门不能以另一方未赔偿或者未支付抢救费用等进行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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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警部门在为事故查明原因情况下,才能依法扣留事故方的车辆 和车辆行驶证!
一般无需对车辆或者车辆行驶证检验、鉴定的普通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门扣留车辆及行驶证的时间最长为应当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除非驾驶人有必需扣留驾驶证的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行为,
如:酒后驾驶、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等,需要暂扣、吊销驾证的,
或者驾驶人累计交通违法积分已达到12分的,
公安交警部门才能扣留驾驶人驾证。
其他情况公安交警部门不能扣留驾驶证。
我以前货车出交通事故,当晚扣车,第二天交钱5000元去交警队。就可以把车拿出来。过几天说钱不够医又叫我交了5000。等出伤者院了终结处理后退回给我两千。那是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