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_安徽省的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15:03:52 人阅读
导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10级伤残等级的,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由工伤保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10级伤残等级的,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4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5-6级伤残,只有员工提出离职,公司才可以与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公司是不能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7-10级伤残,除了员工提出离职,公司在劳动合同期满也可以与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安徽省的规定如下: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按照《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24个月,六级伤残为1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40个月,六级伤残为34个月。

第二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10个月,八级伤残为8个月,九级伤残为6个月,十级伤残为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5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5个月。

第二十七条 伤残职工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待遇。

经查询2017年池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0397元(月5033元)。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787元/月×7个月×60%);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787元/月×5个月×60%);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789元/月×4个月);

4、申请人住院、治疗护理费(78.2元/天×天);

5、申请人住院共计53天应该支付住院伙食费天×30元/天)6、鉴定费、交通费;7、经济补偿金)8、停薪留职期间工资22330元9、营养费(30元×天)10、误工费11、后续治疗费

你在合肥发生的工伤吗?在合肥的话,如果你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你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4个月合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12年为4227元/月);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5个月合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除去医疗费用,按月工资4000元计算,可一次性获得8-10万元以上赔偿金)一、医疗费用法律依据:根据医院发票计算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583.8元×4个月法律依据: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十级伤残为4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583.8元×5个月(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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