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法律上的规定我就不说了,你可以去查下。直接回答你的核心问题。
这个阶段,你需要做好两件事。一是积极和办理你案件的检察人员(院)沟通,了解你所可以有的权利,表达你积极配合和悔过的心态。这个过程中,表现出你的担当和诚心非常重要。人总有冲动和犯错的时候,但法律和社会规则,你需要有底线,违法了,造成后果了,就要诚心地去面对。浪子回头金不换,汲取教训,你的人生路才会走得更顺利,你才能重新获得身边人或朋友的谅解和信任!
二是可以找个中间人或者是律师,跟对方(被你伤害方)的家人赔礼道歉,表达后悔,当然要是内心的真实态度,毕竟你造成了对方伤害。要让对方,认识到你只是因为性格冲动,没办法控制自己,或者是误解了对方,才导致后果的。注意,让对方及家人,接受你的赔礼非常重要,这会在法院审判时提供量刑基础。
从你提问来看,你的案件多半会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被公讼时,最重要的是上面第二点提到的,做足对方(受害方)的思想工作,不能让对方在法院审判阶段出来反水。这点上,就不要太小气了,该多给钱,就多给钱,应该在金钱的赔付上远超过对方的预期,只有这样才能打动对方,获得对方主动的帮助。受害方对你的帮助,才是你能否获得缓刑的最大基础和细节。
另一个,最好在法院审理时,自己做出些悔过陈述,打动法官,可以听下律师的建议,配合律师,在法庭上好好表现自己的诚心和态度,这也比较重要!
愿你如意!
我有16年的法务工作经历,在主板上市公司里做过高管,也在事务所里做过审计、企业顾问、法律顾问。欢迎浏览我回答,如有探讨,请加关注交流!
寻衅滋事致轻伤二级已经和解判缓刑的概率大,既然已经和解。
请问:寻衅滋事犯罪,严重侵害的是“公共大众”的生活秩序等“公共利益”,公共大众能谅解吗?
依我之见:寻衅滋事犯罪,司法机关在办理该罪案时,依法是不得违法适用“刑事和解”而谅解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依法检察院审查后必须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必须判处刑罚。
为什么办案机关不得适用“刑事和解”而谅解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呢?下面本人从刑事法理和办案实务层面作简要分析:
一,根据我国《刑法》犯罪构成-‘’四要件必备‘’的理论,犯罪是由犯罪主体丶犯罪主观丶犯罪客体丶犯罪客观等四方面构成。所谓“”犯罪客体”一一就是指犯罪行为侵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或利益。而根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犯罪者侵犯公共利益的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从犯罪客体理论上讲伤害的是公共利益的“公”,而非侵犯私人利益的“私”。因此,作为公诉类刑事案件的寻衅滋事罪案,依法是不得适用公民间引起的刑事自诉案件的“公民自治”原则,也就是说寻衅滋事罪案是否起诉,或不起诉,决定权在代表国家和公共利益的检察院,也不得象刑事自诉案件那样适用和解(调解)等手段。
二,根据上述犯罪构成的理论,某一具体寻衅滋事犯罪案件中,即使某一具体的被伤害的受害人原谅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某一次拦截丶辱骂丶强拿硬要丶殴打……等称王称霸行为,但是,寻衅滋事的构成往往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称王称霸行为具有”长期性丶一贯性”,即主观恶性深丶己长期危害当地一区域内社会治安秩序,严重破坏了众多老百姓的和平安宁的生活秩序。
请问:在一定区域内,长期称王称霸骚扰丶破坏众多老百姓生活秩序的寻衅滋事犯罪“恶人”,众多老百姓能谅解吗?
又请问: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人民检察院能够仅仅是某一受害人的谅解,而不起诉称王称霸的犯寻衅滋事罪的“恶人”吗?
三,当然,就本案例所述”犯罪嫌疑人殴打六十多岁老人致轻伤,现已赔偿了医药费,得了老人谅解,并己取保候审”,依我之见——受害在人虽谅解了犯罪嫌疑人,但法律不能谅解,赔偿了老人医药费,证明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现,在量刑时仅仅是可从轻处罚。仍不能作刑事和解的不起诉丶判缓刑丶免予刑事处罚等谅解处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择一重罪论处,不论是哪个罪名都可以判缓。
双方都是轻伤构成寻衅滋事罪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如果你们已经达成调解,互相谅解,则在法院阶段法院一般会判处缓刑,而不会判实刑
简单答你一下,能取保候审的案子,证明缓刑机会很大。
你有自首情节、以及得到受害人谅解,这也是从轻处罚的标准。
在开庭的过程中,注意公诉人给的量刑标准,有没有说能缓刑,审判长会根据这个判刑的。
万事都没有百分百,很多案例取保候审后,等到开庭判刑 还是收监的。
因为你已经坐了三个月,即使没有缓刑,剩下也就坐几个月至一年左右而已,这个不用去监狱的,直接在看守所坐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