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之责任承担_高空抛物物业有责任吗,你怎么看?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14:29:50 人阅读
导读:理应处罚,这和高空坠砸到人与物否没关系,关系的是坠物的人之行为,处罚的是一个人缺失的最其码的道德素养,什么是侥幸,偶尔躲过一次,不一定躲过二次甚至多次……要从根...

理应处罚,这和高空坠砸到人与物否没关系,关系的是坠物的人之行为,处罚的是一个人缺失的最其码的道德素养,什么是侥幸,偶尔躲过一次,不一定躲过二次甚至多次……要从根本上杜绝这种行为……

关键还是证据问题。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建筑物等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损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这样的话,某人能证明自己确实不在家,但是证明不了案发时间绝对没有其他人在自己家,更证明不了砖头确实不是自己家掉下去的。当然如果能证明砖头是从别人家的某地方掉下去的也能免责。这样的话就不能排除自己家的责任,所以说要出钱赔偿了。

当然有责任了,只要交物业费了,业主在小区内不光是高空抛物,比如老公出轨老婆通奸,杀人放火抢劫偷盗,下雨湿了头太热出了汗,孩子出生老人去世等等,物业都该高额给赔偿。

因大风天气导致高空坠物,属于典型的“物件损害责任纠纷”,既然不是人为高空抛物,那么判定责任时就需要先查清坠落物归属,也就是坠落物从哪一户家里坠落。


1、如果能查清坠落物归属的,依据《侵权责任法》第85条,在认定责任时依法适用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法院会默认该房屋的所有人、租赁人或实际居住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除非他们可以证明自己没有责任。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如果不能查清坠落物归属的,依据《侵权责任法》第87条,在认定责任时依法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此时不考虑你有没有过错,只要坠落物可能是从你家里掉落的,你就应当对伤者承担补偿责任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第1种情况下,由于有明确的责任人,被告承担的是赔偿责任;第1种情况下,由于没有明确的责任人,被告承担的是补偿责任。

这种无过错责任原则下的补偿是基于法律的特殊规定,虽然不太公平,但毕竟是平衡各方利益的无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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