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程序的终止_取保候审结束能否申请国家赔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00:08:40 人阅读
导读:谢邀。张玉环案简要回顾。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男童张磊和张翔被人杀害,三天后,张玉环被警方定为嫌犯带走,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

谢邀。

张玉环案简要回顾。

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男童张磊和张翔被人杀害,三天后,张玉环被警方定为嫌犯带走,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20年8月4日下午4点,江西省高院最终以“原审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张玉环无罪。张玉环被羁押9778天,是截止目前公开报道中被羁押时间最长的申冤者。

张玉环为何不能申请国家赔偿!

最高院下发通知,公布了自2020年5月18日起,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46.75元

张玉环被羁押9778天,9778天x346.75元=3,390,521.5元,其中包括精神赔偿。给被羁押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谢谢邀请!

取保候审期间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因此,取保候审无法获得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主要是赔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限,如果你被取保候审之前被公安进行了刑事拘留关在了看守所,那如果你取保候审后,检察院认为你无罪或者证据不足做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你可以针对你被关进看守所这段时间被限制人身自由,申请国家赔偿。

如果检察院认为你犯罪情节减轻不至于受刑责,做出不予起诉决定,或者符合“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国家不承担国家赔偿。

2019年的国家赔偿标准是一天315.94元,被关了多少天,赔多少天的钱。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当然,一般来说这种限制人身自由时间不长的,都不会申请国家赔偿。

检察院不予逮捕或者不予起诉,并不代表着你没犯法。大多可能是证据不足、或者罪轻不至于受刑责。

也就是说,你本身是有问题的。

你申请国家赔偿,人家办案机关是会负责任的。也就是说你在得罪人。因为你本身是有问题的,所以走着瞧了。


很多被抓了,后面被放了的人,觉得自己很委屈似的要求国家赔偿,然后后面又被抓了的事情一大堆,因此,如果不过分,还是算了。

除非你是一块铁板,否则,还是不要触碰眉头了,安稳过日子不好?又有多委屈?

1. 我们先带你们看看,《国家赔偿法》是怎么说的,国家赔偿的情形之一是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2. 而不起诉分为三种,分别是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绝对不起诉就是查明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嫌疑人没有实施犯罪,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相对不起诉也称为酌定不起诉,是指检察院认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另外就是证据不足不起诉,就是检察院认为在案据以定罪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3. 是不是三种不起诉都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当然不是,根据国家赔偿法,如果是相对不起诉,就不需要赔偿。所以需要国家刑事赔偿的不起诉情形是绝对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

4. 另外,国家赔偿的日期从什么时候起算?是从刑事拘留之日开始还是从逮捕之日开始?答案是从刑事拘留之日起算。

国家赔偿案件立案条件:1、 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第二项规定请求人身自由权赔偿的,已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四、五项规定请求生命健康权赔偿的,有伤情、死亡证明;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请求财产权赔偿的,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终结,但已查明该财产确与案件无关的除外;2、 本院为赔偿义务机关;3、 赔偿请求人具备国家赔偿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4、 在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请求赔偿时效内;5、 请求赔偿的材料齐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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