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二维码专利之争_你怎么看待“日本人提出向中国收二维码使用费”这件事?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11:32:47 人阅读
导读:垄断是资本主义的又一个经济特征。所谓的专利与垄断可以用等号连接。正如马克思说的,资本主义将科学技术也变成盈利的法码。正因为这点,所以要自力更生,二维码又不是日本...

垄断是资本主义的又一个经济特征。所谓的专利与垄断可以用等号连接。正如马克思说的,资本主义将科学技术也变成盈利的法码。正因为这点,所以要自力更生,二维码又不是日本直接帮中国推广,所以不应付专利费

把日本鬼子抗日战争在中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经济损失合计一下是多少,战争赔偿算一下,日本鬼子欠我们的什么时候还?日本鬼子偷我们汉字用,给过专利吗,没汉字,日本鬼子连自已姓什么都T M不知道呢。

二维码确实是上世纪70年代在一维条码技术基础上,由日本发明的一项将数据信息记录在图形中的条码技术。

移动支付和高铁、共享单车、网购并称为中国新四大发明,但是最近在走向世界的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件意外的事件。近日,日本人称,二维码是他们发明的,属于他们的专利。日方拟重申二维码的专利收益权,提出向中国人收取每人1毛钱的二维码使用费(记住,是每扫码一次,就要收取一次费用,而不是一次性收取一分)。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仅2016年中国人平均每天使用微信扫码就达10亿人次,使用支付宝扫码达到5亿人次。按照此数据计算,每年中国人使用二维码的次数至少达5000亿次左右。如果日本对每次扫码收取一分钱专利费,那么每年光在中国就能赚上50亿元以上的资金了。

专利权

即使不使用中国的专利法,按照日本的专利法规定:日本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发明专利的效期为自申请日起20年,医药品和农药发明专利有效期可申请延长,但不得超过5年。实用新型专利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10年。外观设计专利自注册日起15年。

那二维码到底是谁发明的呢?二维码的前身是条形码,最开始是用于机器人识别的符号。最后随着条形码的普及,开始运用于超市这类型的零售商中。条形码是美国人发明的,而二维码是日本人腾弘原于94年发明的,1994年至今早已经超过20年了,所以即使是日本的专利,专利权也早就过期了,就像特效药,过了专利期,任何一家药企都可以生产。

所以如果日本要收取二维码专利费,那么我们也可以向日本人收取四大发行的使用专利费?其实这也就是小日本的一厢情愿而已,它想收,也得看国人愿不愿意。

中国的二维码

另外说到中国的二维码,不得不提的一个人,即王越。2001年,王越在日本工作期间首度接触二维码,王越通过研究感觉到,二维码将是未来智能手机时代人与信息的重要入口,为此王越从日本辞职回国创业,创办了北京意锐新创科技有限公司,经过王越和多个工程师们的努力,一起研发出了世界上第一款手机二维码引擎,并获得了自主知识产权,还申报了国家专利。为此,王越被誉为中国的“二维码之父”。【我们在店铺里看到下图所示的设备,就是这兄弟开发的。】

严格意义上来讲,我们现在使用的手机的二维码,和以前日本人发明的二维码相比,有很大的不同。而且在全球范围内,美国、欧盟等区域都承认了中国的二维码专利技术,故而日本也无权收费。

这个就像美国研发出来了飞机,那么世界其他各国参考借鉴之后,研发生产出自己的飞机,难道因为飞机是美国最早研发的,世界各国要生产飞机就要给美国费用吗?

总结

小日本也就是闲着蛋疼,没事生事,要想向我们收取二维码的使用费,先把四大发明的使用费交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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