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去哪办理_房屋的租赁合同要去哪里弄啊?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11:25:37 人阅读
导读:可以与出租方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按照正规的合同去签,要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拿到房管局办理备案手续。备案以后,出租方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出租房屋的税费,目前北京地区...

可以与出租方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按照正规的合同去签,要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拿到房管局办理备案手续。备案以后,出租方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出租房屋的税费,目前北京地区个人出租非经营性房屋综合税率为5%,经营性用房月租金不超过5000元的税率为7%,月租金超过5000元税率为12%。

  需要房东本人、租房者都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规定,租赁房屋时除需注意出租房屋的产权、实际使用等外,还要办理登记备案,需要办理、提交的文件如下:  租赁双方当事人一起带着房权证、租赁合同、身份证明等到当地房屋租赁办公室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缴纳备案登记费,领取租赁证书。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是在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即当地的房管局办事大厅办理。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你好,根据规定,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第十五条,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书面租赁合同;(二)房屋所有权证书;(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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